《苍南县炎亭镇友谊路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我单位已于2023年8月10日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因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该草案涉及重大调整,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规划进行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7日(共7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一、修改背景
2022年10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和批复并正式启用,标志着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最核心的工作。近期,随着炎亭镇大渔滨海旅游度假区改造工程的启动,炎亭片区的开发建设已迫在眉 睫,为进一步推进苍南县炎亭镇旅游事业的发展,完善镇区旅游配套设施,推进老城区旧城更新,特编制《苍南县炎亭镇友谊路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中兴路,西至西沙村委会及山体一线,南起金沙滩路,北至友谊西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11.17 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规划范围内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主,在片区西侧靠近山体一线,还有部分二类工业用地、旱地、乔木林地和部分殡葬用地,在南侧金沙滩路一线有一处公用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为现状邮电大楼和旅游集散中心。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控规规划用地类别主要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及宗教用地六大类。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R2)7.11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63.65%。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A)1.15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10.29%。
规划商业用地(0901、B1)1.31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11.73%。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1207、S2)1.36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12.18%。
规划广场用地(1403、G3)0.16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1.43%。
规划宗教用地(1503)0.08公顷,占规划区块城市建设用地的0.72%。
四、道路交通规划
本次规划片区的城镇道路主要为友谊路、金沙滩路、中兴路和望海路,其中友谊西路为城镇次干路,其余均为城镇支路。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由炎亭水厂供水,周边道路友谊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
排水工程规划:污水收集至炎亭污水提升泵站,初步处理后加压输往金乡污水管网再统一接往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电源接自35kV金乡变电所。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内通信信号由金乡电信分局接入。
燃气规划:区内气源供应,近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采用管道天然气,气源接自金乡LNG气化站。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集中转运至龙港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考虑旅游景区和商业区等人流密集等因素,本次规划按服务半径250-300米的标准,在A06、A11、B05地块设置三座公共厕所。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区内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消防规划:本规划范围区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炎亭镇区消防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新建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炎亭镇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抗震规划:炎亭镇属基本地震烈度6级地震区,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建(构)筑物按6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重点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域位置图
02.用地现状图
03.规划衔接图
04.用地规划图
05.给水工程规划图
06.污水工程规划图
07.雨水工程规划图
08.电力工程规划图
09.通信工程规划图
10.燃气工程规划图
11.地块编码图
12.地块指标一览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