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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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1 )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1 )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1 )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1 )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 )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

四、名词解释....................................................................................................( 1 )

五、附件...........................................................................................................( 1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监督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4.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使用的监管;指导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验收。

6.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编制年度城市建设和资金计划。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

7.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10.负责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拟订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工作;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11.负责矿山井巷行业的总体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做好县矿山井巷行业协会相关工作等。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无。

纳入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科技设计科、城乡建设科、矿山井巷业管理科等10个职能科室;本单位直属:苍南县房屋征收指导中心、苍南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苍南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苍南县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苍南县房屋安全鉴定所、苍南县人防(民防)服务中心、苍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服务中心、苍南县城乡建设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苍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等10家事业单位。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5,521.88万元,支出总计25,521.8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8,100.26万元,增长24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纳入我局决算,而2021年则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用款指标直接下达给各相关乡镇和企业,未纳入我局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21.8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52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436.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25万元,占18.27%;项目支出20,859.63万元,占81.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521.88万元,支出总计25,521.88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18,100.26万元,增长24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纳入我局决算,而2021年则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用款指标直接下达给各相关乡镇和企业,未纳入我局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2,04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和年中项目经费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6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2.15万元,增长32.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补贴)、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纳入我局决算,而2021年则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直接下达给各有关乡镇,未纳入我局决算。2022年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苍南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经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奖补资金)。另外2022年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人防(民防)应急救援训练建设基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苍南县1601工程建设费用、人才房配售资金等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227.50万元,占2.81%;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48万元,占4.62%;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5,036.01万元,占62.29%;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404.15万元,占29.7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43.80万元,占0.5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18.6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行政人员社保、养老缴费基数调增)和年中项目经费变动。其中: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防保障经费节省了部分宣传经费。

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人防办推迟下发人防车载系统采购标准,导致人防车载系统子项目无法执行。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补助资金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给桥墩镇(44.00万元)用于矴步头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编制,因此未列入我局决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行政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增,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5.30万元,支出决算为7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行政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调增,行政人员年度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年中追加考绩奖、年休假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9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3,5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事业人员年度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年中追加考绩奖、年休假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7.8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专项经费、苍南县建材价格信息采集编制专项经费、住建业务局域网信息系统运行费等项目经费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1647.36万元包括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00.00万元、省级美丽宜居范村创建专项资金147.36万元、苍南美丽城镇建设补助资金800.00万元,其中只有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的再生水利用子项目200.00万元指标直接下达给我局,已执行完毕,其余的项目资金均由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各有关乡镇,未列入我局决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6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苍南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690.00万元,我局纳入年初预算,年中上级收回399.00万元,实际下达291.00万元,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给灵溪镇,用于灵溪镇江南新区B-30地块拆迁安置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未列入我局决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旧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59.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危旧房改造救助补助资金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给各相关乡镇,未列入我局决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8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补贴)前两批发放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给各有关乡镇,未列入我局决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灵溪镇114.00万元,用于灵溪镇安居二期老旧小区改造,不列入我局决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5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而是上级年中追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奖补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而是年中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3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32%。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08.12万元,增长1,212.21%。主要原因是: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用款指标下达给我局,纳入我局决算,而2021年则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直接下达给各相关企业,未纳入我局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3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17,358.94万元,占99.55%;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78.00万元,占0.4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年中追加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苍南县美丽民居建设补助资金由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乡镇1000.00万元,不列入我局决算数。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而是年中追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3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因上年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2021、2022两年无发生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占100.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因上年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2021、2022两年无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发生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也未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3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年初预算也未安排。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3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主要用于局应急联动、基层所执法执勤、安全生产检查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单位检查督查工作、接待省市城建方面专家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安排公务接待,年初预算也未安排。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城建方面专家,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口单位检查督查工作、接待省市城建方面专家,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1.09万元,支出决算为33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年中人员增加;比2021年度增加7.19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1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1,11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52%。组织对202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项经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全县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项经费、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等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58.9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55%。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以附件表单形式公开,表单格式附后,表单内容可从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自评查询模块中导出;正文中选取至少2个项目公开具体自评情况,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如本部门(单位)只有1个预算项目,则只公开1个项目自评结果,并备注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只有1个预算项目)。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项目和全县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0万元,执行数为3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于2022年3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8台,2022年4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2台,2022年8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3台,合计2022年完成发放加装电梯补助13台,每台补助3万元;二是有效改善我县居住环境,加强党群联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解决老人上下楼难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精准,未能把绩效评价工作与项目预算无缝对接,导致目标设置与预算编制不能实现完全统一;二是目前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补助申请材料以纸质资料为主,资料未能完全做到电子化归档,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目标设置的准确度;二是对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有效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416-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预算单位416001-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全年执行数(其他)执行率
ABB/A
年度资金总额3039390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039390100.00%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有效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解决老人上下楼难问题,加大对我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电梯加装工作取得实效。项目执行率100%,于2021年12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4台,2022年3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4台,2022年8月份申报审核加装电梯补助3台,合计2022年完成发放加装电梯补助13台,每台补助3万元,有效改善我县居住环境,加强党群联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解决老人上下楼难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80.00分)数量指标(30.00分)加装电梯数量≥10台≥13台30.0030.00偏差原因: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精准,未能把绩效评价工作与项目预算无缝对接,导致目标设置与预算编制不能实现完全统一。改进措施:结合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目标设置的准确度。
质量指标(50.00分)加装电梯验收登记表≥10张≥13张20.0020.0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0本≥13本30.0030.00偏差原因:目前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补助申请材料以纸质资料为主,资料未能完全做到电子化归档,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改进措施:对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有效性。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20.00分)经济效益(0分)



0
社会效益(20.00分)改善老年人出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老年体弱住户出行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20.0020.00
生态效益(0分)



0
可持续影响(0分)



0
满意度指标(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0分)



0
  100100
自评结论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全县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0万元,执行数为5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进度完成新增及历史抢救档案数字化,完成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近6689卷,达项目实施计划量111.48%,馆藏数字化率达79.12%以上;二是保管利用设备维护、城建档案科研编研及成果制作等大部分目标均于11月底前完成,相关技术服务7月中旬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1月底前完成实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馆藏数字化率年度指标值预定过低;二是2022年所接收的工程档案比较往年有所减少,使原馆藏未扫描的案卷可以提前完成数字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根据采购资金提前确定好数字化加工的案卷数量以及如何分配新接收档案和历史遗留档案;二是对本年工程档案接收数量做更准确的预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全县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416-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预算单位416001-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全年执行数(其他)执行率
ABB/A
年度资金总额555553.99098.17%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55553.99098.17%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该项目实施将完成各类城建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及馆库硬件维护,保护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为我县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减少工程质量损害提供基础档案资料利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项目执行率98.17%,其中采购资金47万元,按进度完成新增及历史抢救档案数字化,完成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近6689卷,达项目实施计划量111.48%,馆藏数字化率达79.12%以上。保管利用设备维护、城建档案科研编研及成果制作等大部分目标均于11月底前完成,相关技术服务7月中旬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1月底前完成实施。该项目实施完成保护了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为我县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减少工程质量损害提供基础档案资料利用。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80.00分)数量指标(80.00分)馆藏数字化率≥70%≥79.12%30.0030.00偏差原因:馆藏数字化率年度指标值预定过低。改进措施:应根据采购资金提前确定好数字化加工的案卷数量以及如何分配新接收档案和历史遗留档案。
收集整理数字化加工≥6000卷/年≥6689卷/年50.0050.00偏差原因:2022年所接收的工程档案比较往年有所减少,使原馆藏未扫描的案卷可以提前完成数字化。改进措施:对本年工程档案接收数量做更准确的预测。
质量指标(0分)



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20.00分)经济效益(0分)



0
社会效益(20.00分)建设数字化档案管理为我县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减少工程质量损害提供基础数字档案资料利用。20.0020.00
生态效益(0分)



0
可持续影响(0分)



0
满意度指标(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0分)



0
  100100
自评结论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2022年度全省决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除涉密敏感内容外,部门原则上应予以公开,并可作适当简化。(如有,请简要说明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报告作为附件;如无则写)。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含),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和《浙江省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4号)(如有,请简要说明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报告作为附件;如无则写)。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五、附件

(此处附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自评结论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督与管理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建筑行业人才培养与监管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建筑科技研究与开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人防工程建设维护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住房城乡建设事务综合业务管理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项经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苍南县建材价信息采集编制专项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廉住房补贴)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汇总)

住建业务局域网信息系统运行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白蚁防治专项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苍南县矿山井巷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助专项资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人防保障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全县城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项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人防建设专项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管理专项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城乡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补助资金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