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3年度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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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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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温丁歇等151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据反映并调查核实,赖爱兰重复申请、叶茂金不符合申报条件、叶经夏低保证还未下发、韩若叶收入超标,故不能予以确认。现对2023年度第四批共151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