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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3-8337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苍政办〔2018〕112号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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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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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18年9月3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59号),目标到2022年,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1200个以上,入园集聚小微企业10万家以上(包括入驻各类园区、标准厂房);形成布局合理、服务优质、各具特色、全国领先的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促进块状经济新优势。加强工作考核,将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强化专项工作督查考核。我县于2018年12月15日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办〔2018〕112号)。2022年12月,根据《温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整改工作的通知》(温公竞办〔2022〕28 号)文件要求,对《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办〔2018〕112号)文件中部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整改。

二、什么是“小微企业园”

本意见中所指的小微企业园是指符合规划,经过苍南县政府确认的小微企业集聚区。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小微园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监管难、服务配套不足、物业管理不到位、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是要着力解决当前小微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小微园规范管理,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四、政策主要内容

1. 小微园规划建设要求。目的是明确小微园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同时,要求小微企业园完善公共配套服务。

2. 入园企业要求。目的是设置企业准入门槛、优先入园条件入园审核流程等,引导真正合规的优质企业入园培育提升,同时,强化小微园的入园管理。

3.小微园产出效益管理要求。建立“标准房”制度、实施履约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目的是倒逼企业入园后,更新设备、创新产品、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提高产出效益。

4.小微园销售和租赁管理。实施限房价,封地价、竞无偿移交厂房面积和配套用房面积,摇号销售,限转让(出租),自持规定,限面积,加强市场监管,目的是强化小微园建设、销售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5.小微园建设保障与运营管理。推行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小微园物业维修资金和保修金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小微园及入园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目的是强化小微园后续运营管理,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使小微园真正成为小微园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平台。

 

解读机关: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

解读人:马腾    联系方式:0577-68881730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