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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3〕5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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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23〕51号

各有关乡镇,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校网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我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助力“浙里优学”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浙财教科〔2022〕48号)文件精神及苍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概况。截至2023年5月,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88所〔含小学49所、初中3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7所(含嘉禾中学)。学籍系统在校学生93627人(小学61800人、初中31827人)。

(二)全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基本概况。随着我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和学龄儿童涌入中心城镇,城乡学校办学规模呈现出“城镇大班化、乡村空校化”的两极分化态势,呈现出区域、校际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县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共9所(详见下表),其中小学7所(赤溪镇中墩小学、凤阳畲族乡小学、赤溪镇龙沙学校、霞关镇南坪小学、桥墩镇腾垟学校、岱岭畲族乡学校、霞关镇澄海小学),初中学校1所(莒溪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金乡镇石砰学校),且有4所学校(赤溪镇中墩小学、凤阳畲族乡小学、赤溪镇龙沙学校、金乡镇石砰学校)部分年级因无学生就读已出现停招现象。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生总数

各年段学生数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小学小计

七年

八年

九年

初中小计

1

赤溪镇中墩小学

33

/

/

6

1送教

12

14

33




0

2

凤阳畲族乡小学

36

/

8

7

2

7

12

36




0

3

赤溪镇龙沙学校

38

/

5

5

10

11

7

38




0

4

霞关镇南坪小学

49

5

6

10

2

15

11

49




0

5

桥墩镇腾垟学校

50

6

8

6

13

6

11

50




0

6

岱岭畲族乡学校

87

10

8

10

14

16

29

87




0

7

金乡镇石砰学校

107

/

/

/

15

20

17

52

/

21

34

55

8

莒溪镇初级中学

119







0

25

54

40

119

9

霞关镇澄海小学

138

16

22

24

18

29

29

138




0

合  计

657

37

57

68

75

116

130

483

25

75

74

174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资源,提升办学效益。通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我县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校网布局,着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大规模学校与小规模学校并存,办学效益有待提高,区域、校际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二)争取补助,提升资金效益。结合省财政厅“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奖励性补助政策,通过对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的优化调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有效破解办学经费困难等问题。

三、优化方案

采用三种模式实施。

(一)撤并。在2022年校网布局优化调整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撤并金乡镇石砰学校(小学安排到金乡三小就读,初中部安排到金乡二中就读),赤溪镇中墩小学(安排到赤溪小学就读),凤阳畲族乡学校(安排到矾山镇小学教育集团就读)3所学校。

(二)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莒溪镇初级中学119人、莒溪镇小学298人,合并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撤销莒溪镇初级中学,莒溪镇小学改为“莒溪镇学校”,学生分校区就读。

(三)集团化办学。其余5所小规模学校均统一采用集团校办学、撤销原学校办法实施。桥墩镇腾垟学校作为桥墩镇小学教育集团腾垟校区,撤销桥墩镇腾垟学校;岱岭畲族乡学校作为马站小学教育集团岱岭校区,撤销岱岭畲族乡学校;赤溪镇龙沙学校作为赤溪小学教育集团龙沙校区,撤销赤溪镇龙沙学校;霞关镇澄海小学、南坪小学作为霞关镇学校教育集团澄海校区、南坪校区,撤销霞关镇澄海小学、南坪小学。

四、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深入基层学校调研,听取多方意见,起草、出台《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确定最终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6月30日)。赴相关乡镇调研,开展所在村居“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制定稳评方案,做好风险评估。

(三)全面执行阶段(2023年7月1日-8月31日)。启动校舍维修、宿舍楼新建等工作;做好师生分流、学校撤销等工作;制定集团化办学后涉及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的实施办法;综合协调学校撤销后领导干部及教师编制等问题;增设学生上下学交通线路等。

(四)扫尾总结阶段(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做好分流师生入校报到、撤并学校资产清算、总结等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组长的县域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县府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金乡镇、桥墩镇、莒溪镇、赤溪镇、霞关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县交发集团等单位参与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县域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推进中的问题。

(二)明确分工职责。县府办负责牵头协调小规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宣传等事项;县委政法委负责稳评风险指导等事项;县委编办负责启动涉及到教师分流相关学校的核编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调整相关事项,如校舍维修、宿舍楼新建、设施设备配套、师生分流、学校撤销等;县司法局负责学校撤并之后人与物引起的政策法律咨询等;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校网布局调整的资金保障(尤其是金乡三中、赤溪镇小学、霞关镇学校的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义务教育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营养餐补助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对教师分流之后的岗位、职称评聘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发集团负责学校撤并之后,为学生上下学增设公交线路、设置站点,做好交通补助等上下学保障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各有关乡镇负责做好舆论引导,村居及社会面沟通、稳定维护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看苍南APP等各种媒体,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大力宣传校网布局优化调整情况及成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全县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顺利有序推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