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报名对象名单及考核分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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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苍教人函〔2023〕101号)精神,现将报名参加交流对象及其综合素质考核分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3天。联系电话:64758278。

公示期满后,将适时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


附件:2023年第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报名对象名单及综合素质考核分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