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9/2023-8185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供销社 |
生成日期 | 2023-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基层供销社、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和建设,县供销社决定开展第一批县级农事服务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农合〔2023〕2号)文件( http://www.cncn.gov.cn/art/2023/1/28/art_1229416649_2020304.html )。
二、申报程序
先由各基层供销社在自评的基础上填报《县级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表》(详见附件),并附申报中心基本情况和3张照片(其中1张为中心外部全景图,另2张为中心内部图)。各基层供销社对照条件初审合格后,提交相关资料向县供销社申报。
三、评审及认定
县供销社业务科对各基层社报送的《县级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材料评审,评审得分85分以上的中心由县供销社发文确认。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供销社要按照县供销社《关于印发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创建条件和功能配置,认真组织初评和现场评审。县供销社业务科将组织人员对各申报中心开展评审。
2、各基层社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评环境,使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方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3、请各基层供销社于7月28日前完成本辖区农事服务中心申报工作。联系人:林珠琳;联系电话:0577-59897018;
附件:县级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认定表
苍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县级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认定表
中心名称 | |||||||
中心地址 | |||||||
运营单位 | |||||||
负责人 | |||||||
所属 供销社 | 电话 | 开业时间 | |||||
传真 | |||||||
中心规范化建设及经营服务达标情况 | |||||||
规范化 建设标准 | 建筑 设施 | 中心面积 ______平方米; 设施来源 自有□ 租赁□,租赁期限___年; 其他□(借用、乡镇免费提供等) | |||||
制度 标识 | 制度建设 好□ 一般□ 差□ 中心面貌 好□ 一般□ 差□ 标识使用 好□ 一般□ 差□ | ||||||
经营 服务 标准 | 农资 服务 | 农资服务含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农机服务___类,年供应水稻、小麦等粮食类种子___吨(或蔬菜等经济类种子___吨)或种苗服务面积___亩,年供应肥料___吨,年供应农药使用面积___亩次,年供应农膜___吨,年销售农机___台套。 | |||||
农机 服务 | 围绕农作物耕、种、防、收、烘、加等环节提供农机服务,农机数量___台套,农机种类___类,年作业服务面积___万亩次。年农机维修___台套次。 | ||||||
农技 服务 | 提供农技咨询、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民素质培训等服务,内设新型庄稼医院功能区面积___平方米,培训场地面积___平方米,年指导、服务农民___人次,年作物专场培训___场,年培训农民___人次。 | ||||||
信用 服务 | 年信贷、担保、保险等普惠金融服务___人次。 | ||||||
农产品 展销 服务 | 展示展销区域面积___平方米;农产品品类___个(其中山区26县和东西部协作区域农产品___个) | ||||||
回收利 用服务 | 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___ %。 | ||||||
中心服务 开展情况 简介 | |||||||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负责科室意见: 年 月 日 | ||||||
县供销社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