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苍南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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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有关学校:

为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减轻家长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温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在2022年我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托管目的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也是学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工作开展以学校为主阵地,积极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共青团、妇联等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造条件、完善政策,合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原则。暑期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不得强制要求。优先照顾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

(二)志愿服务原则。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并配合提供思想引领、团学教育、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服务;工会、妇联要吸纳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或提供课程菜单。

(三)公开透明原则。暑期托管服务承办学校要全面公开场所、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公益服务原则。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投入和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五)“五育”并举原则。完善“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在暑期托管服务中不组织学科培训、不授新课,注重德育实效,提高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坚持学生全面发展。

三、具体安排

(一)暑期托管对象。暑期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义务段在校生。实施随迁子女“小候鸟”关爱工程,鼓励在本区域有居住登记的外来务工非在苍就读子女(暑期临时来苍)参加托管。

(二)暑期托管时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7、8月份安排两期服务,两周为一期,每天托管时间为8:30--17:30(可根据不同需求适当调整)。

(三)暑期托管学校。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意愿等实际情况,自行提出申请,并制定包含时间安排、课程项目、活动场地、服务形式、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收费标准等内容的暑假托管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开展。学校可视情况进行跨年级合班管理,一般不超过40人/班,不提供寄宿制管理服务。

(四)师资配备。原则上以承接学校教职工为主,坚持志愿报名,倡导党员教师带头参加,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业院校教师、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家长和社区志愿者,以及文体艺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五)暑期托管人员配备。

1.服务点负责人:1名,由所在学校行政人员担任(服务点所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2.班主任:每班1-2名在职教师;

3.拓展课程教师:根据承办学校实际情况安排若干名拓展课程教师。

4.志愿者:每班不少于2名(由共青团组织、妇联招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

5.安保、保洁人员:若干名承办学校原安保、保洁人员;

6.校医或保健医生:承办学校安排。

(六)暑期托管内容。暑期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看护服务,午餐午休服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自主阅读、体育活动、社团活动,提供科技、体艺等拓展性课程服务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原则上安排在“一早一晚”。承办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文博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也可以按照规定的遴选程序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利用“好学温州”等各级“互联网+教育”资源平台,力求组织形式多样,丰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承办学校要结合自身场所、设施等资源实际,制定明确的学生在校活动日程计划,提前向家长公开。共青团组织可协助开设“流动少年宫”等相关课程。

(七)暑期托管费用。坚持“自愿、公益”的原则,结合课程、师资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每生50元/人·天(不含午餐费)。经认定为当年度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对象的免收暑托服务费。

(八)收费管理。暑期托管服务费可使用财政往来款票据,由承办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承办学校托管服务实际支出列支。对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以课后服务工作补贴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为志愿者提供往返交通、工作餐等基本保障,在暑期托管服务收费中列支,确保收支平衡。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聚合力。坚持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暑期托管服务的意义,建立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协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组织丰富多样的研学实践活动,共同做好指导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承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并于7月10日之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暑期托管安全工作,亲抓亲管,确保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职责、措施落实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把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规定及暑期托管安全应急预案,并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鼓励家长投保学生平安险。

(三)精心组织,规范运行。承办学校要做好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收费与支出等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期托管名义乱收费;严格遵循温州市教育局行事历规定的秋季开学时间要求,不得提前开学。暑假期间,市县两级将重点开展暑托督查专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及时推广。承办学校要加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承办学校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暑期托管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撰写案例,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总工会         共青团苍南县委员会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