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关于做好浙江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审核,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何冬冬等441人通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7月17日至7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反馈,并提出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邮寄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577-64702922。
附件: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441人).xls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