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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16/2023-8167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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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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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能,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628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

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决定建立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下简称“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二)认真落实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苍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具体部署;

(三)研判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重大风险防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等措施;

(四)研究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五)研究、指导局属单位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进行评估考核;

(六)协调解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其他需要决策或协调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等。

二、工作规则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文化科、市场管理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广电科技宣传科、执法队、资源开发中心、非遗保护中心、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蒲城文物保护管理所、各景区19个科室组成(以下简称“例会成员科室”),市场管理科为牵头科室。

(二)局主要负责人为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召集人,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召集人,会议议题相关局领导、例会成员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遇有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国定节假日等,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四)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局领导和例会成员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会议。

三、主要议程

(一)例会成员科室汇报本科室管理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监管难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意见建议,以及上一次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部署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等;

(二)研判近期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形势;

(三)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的值班安排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处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三)市场管理科具体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与县安委办、县消安办等日常联络;负责指导、督促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做好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题材的各类安全培训金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公共文化科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艺术类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五)文化遗产科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文物保护活动、各类非遗宣传展演展示等活动的安全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市场推广、展览展会等活动的安全工作。

(七)广电科技宣传科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八)资源开发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旅游建设工程、等级民宿、“侨家乐”品牌民宿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九)非遗保护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培训机构体育场所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网吧、KTV、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二)图书馆负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三)文化馆负责检查文化馆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四)博物馆负责检查博物馆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五)蒲城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蒲城文物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十六)各景区负责本景区的安全工作;做好本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例会成员科室应主动研究提出强化本科室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例会成员科室根据“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做到安全与科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六、本例会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