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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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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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陈天宝等140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据反映并调查核实,陈尔阳在灵溪镇有一处新建房产(未办理不动产证),黄益胜共同居住人未上传材料,故不能予以确认。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共138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