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教坛新秀(中坚)评选工作的通知》(苍教人函〔2023〕63号)精神。经各学校、学区初评推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综合量化审核,现将量化分数予以公布。
附件: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参评对象量化分数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参评对象量化分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