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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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

现将《苍南县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7日



苍南县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调动各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的导向作用,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60号)《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的通知》(苍教发〔2023〕103号)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方法

2023年,根据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类型,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从苍南中学及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定向到各自施教区范围的公办初中和部分民办初中,并适当照顾农村山区薄弱学校。

(一)苍南中学定向指标分配办法。

1.苍南中学招收定向生计划数376名(详见附件1)。根据2023年各初中学校(含独立单位,下同)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本校学籍),将苍南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总数按照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照顾农村山区薄弱学校及当年创成省现代化学校的学校。

2.设置独立单位。结合苍南历年实际及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适当照顾原省定欠发达地区和因校网布局调整整体迁徙的学校,符合以下条件的户籍应届生,各自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定向生名额分配,其数量不占所就读学校定向生指标,且不计入所就读学校在测算定向生数量时的考生总数。①在矾山一中和南宋中学就读的昌禅户籍应届生;②在矾山一中和赤溪中学就读的凤阳户籍应届生;③在马站一中和沿浦中学就读的云亭户籍应届生;④在马站一中就读的渔寮户籍应届生;⑤在灵溪二中就读的浦亭户籍应届生;⑥在桥墩一中、县公立寄宿学校就读的腾垟户籍应届生;⑦在桥墩一中就读的黄檀户籍应届生;⑧在钱库二中就读的括山户籍应届生;⑨2020年龙沙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2025届开始所有龙沙户籍学生),在县民族中学、藻溪中学、赤溪中学、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龙沙户籍应届生;⑩初一、初二在炎亭学校就读,初三在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炎亭户籍应届生;⑪初一、初二在岱岭畲族乡学校就读,初三在马站一中就读的岱岭畲族乡户籍应届生;⑫初一、初二在大渔学校就读,初三在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大渔户籍应届生。其中,昌禅、凤阳、云亭、渔寮、黄檀、腾垟、括山、龙沙户籍定向生,户口迁入时间须3年及以上,即2020年3月1日前迁入。另外,县艺术中学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在民族中学就读的少数民族和非少数民族考生各作为一个独立单位。

(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办法。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除苍南中学外)根据2023年各初中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本校学籍),从招生计划(不含全域招生计划和指定限额向本校施教区外户籍考生招生计划)中划出约60%的招生指标定向到各自施教区范围的公办初中和部分民办学校,并适当照顾农村山区薄弱学校(详见附件2)。

1.其他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名额。灵溪中学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灵溪镇、浦亭片、凤池片、藻溪镇)的定向生194名、三禾高级中学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矾马桥片区)的定向生335名、灵溪第二高级中学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灵溪片区、藻溪镇)的定向生193名、宜山高级中学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宜山镇)的定向生123名、钱库高级中学招生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钱库镇、望里镇、括山片)的定向生214名、金乡高级中学招收学校施教区范围内(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的定向生96名。

2.有关办法。民办初中按各自户籍在录取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考生人数的50%分配。公办初中符合以下条件的户籍应届生,各自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定向生名额分配,其数量不占所就读学校定向生指标,且不计入所就读学校在测算定向生数量时的考生总数:①在矾山一中和南宋中学就读的昌禅户籍应届生;②在矾山一中和赤溪中学就读的凤阳户籍应届生;③在马站一中和沿浦中学就读的云亭户籍应届生;④在马站一中就读的渔寮户籍应届生;⑤在灵溪二中就读的浦亭户籍应届生;⑥在桥墩一中、县公立寄宿学校就读的腾垟户籍应届生;⑦在桥墩一中就读的黄檀户籍应届生;⑧在钱库二中就读的括山户籍应届生;⑨2020年龙沙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2025届开始所有龙沙户籍学生),在县民族中学、藻溪中学、赤溪中学、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龙沙户籍应届生;⑩初一、初二在炎亭学校就读,初三在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炎亭户籍应届生;⑪初一、初二在岱岭畲族乡学校就读,初三在马站一中就读的岱岭畲族乡户籍应届生;⑫初一、初二在大渔学校就读,初三在金乡二中、金乡三中就读的大渔户籍应届生。

二、定向生录取前置条件

(一)苍南中学定向生录取前置条件。

浙江省户籍(或符合随迁条件的省外户籍),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为2A3B及以上,具有推荐学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推荐学校读满初中三年且没有留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前置条件。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除苍南中学外)的定向生只招收本校施教区户籍的考生,定向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推荐学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推荐学校读满初中三年且没有留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2.户籍在推荐学校所在学区范围(灵溪镇、凤池片、浦亭片、观美片、藻溪镇视为大学区;桥墩、矾山、马站片区视为大学区;大渔镇、炎亭镇和金乡镇视为同一学区;括山片、望里镇和钱库镇视为同一学区;宜山镇视为一学区;民办初中学校毕业生户籍在录取学校施教区范围内)。

3.初中毕业综合表现评定为5B及以上。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一)苍南中学定向生录取办法。

1.定向志愿录取。苍南中学定向生只录取第一段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苍南中学定向志愿无需单独填报,符合苍南中学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苍南中学志愿,已自动包含苍南中学定向志愿和苍南中学统划志愿,均列入第一段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时,考生的苍南中学定向志愿在苍南中学统划志愿之前录取。

2.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设置。定向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不得低于苍南中学统划分数线20分,若初中学校无一人上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此初中学校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再下降30分,但此初中学校定向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

3.分配名额运用。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人数超过分配指标的,按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人数不足分配名额的,多余指标由县教育局中招办收回,用于苍南中学统划生的录取。

(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1.定向志愿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只录取第二段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志愿无需单独填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在第二段所填报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公办普通高中限额招生志愿、凤池片和浦亭片户籍考生填报的灵溪中学(三禾中学)三禾普通班志愿除外],已自动包含该公办普通高中的定向志愿和统划志愿,均列入第二段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时,考生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定向志愿在该公办普通高中的统划志愿之前录取。

2.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设置。

(1)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定向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本校统划线20分,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面向桥墩、矾山、马站片区学校定向最低分数线为全县普高录取低控线。

(2)面向原省定欠发达地区学校招收的定向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划线50分。

(3)所有定向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都不低于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

3.分配名额运用。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人数超过分配指标的,按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人数不足分配名额的,多余指标由县教育局中招办收回,用于定向学校统划生的录取。

(三)定向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分录取办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温州市、苍南县2023年高中招生等相关政策,向学生家长做好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审核报考学生的定向招生条件,规范定向生推荐程序,坚决制止违规推荐,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对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补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关注舆情引导。各初中学校要关注舆情,做好正面引导,同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3年苍南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