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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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现将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后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相关事项时间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期末教学目标检测时间安排

1.小学阶段

小学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由学校自行组织项目测试,其他均为考查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学段

日期

科目

测评时间

六年级

6月19日(周一)

上午

语文

8:00-9:50

英语(含听力)

10:20-11:30

下午

数学

13:30-15:00

科学

15:30-16:40

三、四、五年级

6月25日(周日)

上午

语文

8:10-9:50

英语(含听力)

10:20-11:20

下午

数学

13:30-14:50

科学

15:20-16:20

2.初中阶段

日期

科目

测评时间

科目

测评时间

6月27日

(周二)

上午

七年级语文

8:00-10:00

七年级科学

10:20-11:40

下午

八年级语文

13:30-15:30

八年级科学

15:50-17:20

6月28日

(周三)


上午


七年级数学

8:00-9:30

七年级社会·法治

9:50-11:20

八年级数学

8:00-9:30

八年级社会·法治

9:50-11:20

下午

七年级英语

13:30-15:00

八年级英语

13:30-15:00

3.高中阶段

(1)高一年级

高一年级部分学科期末检测时间安排

学段

日期

科目

检测时间

高一

6月20日(周二)

上午

语文

08:30-11:00

下午

数学

14:00-16:00

6月21日(周三)

上午

英语

08:00-10:00

思想政治

10:20-11:50

下午

物理

14:00-15:30

(2)高二年级

高二语文、数学、技术参加温州市学业水平模拟检测,测试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其余科目自行组织期末测试,检测时间安排如下:

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模拟测试时间安排


(3)2023年7月学考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7月1日

(周六)

上午

历史

8:30-9:30

生物学

10:30-11:30

下午

语文

14:00-15:20

技术

16:20-17:20

7月2日

(周日)

上午

化学

8:30-9:30

地理

10:30-11:30

下午

数学

14:00-15:20

(4)职业高中

职业高中期末测试时间:6月26日-28日,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家访及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1.品德评定、工作总结时间

6月29日-7月3日。

2.离校放假时间

2023年6月30日,所有幼儿园师生离校放假;所有中小学校学生原则上于2023年7月4日前离校放假,所有中小学校教师原则上于2023年7月6日离校放假,暑假开始。

3.结业典礼及家访工作

各校要举办好结业典礼,做好成绩单发放等工作。要做好家访工作,学校领导班子带头全员参与家访工作,班主任、任课教师要主动和家长沟通,坚持实地家访,每学期至少要上门家访不少于50%学生,并形成家访台账。对于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残疾学生、贫困学生、学困生、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八类特殊学生要做到每学期必访,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一对一”结对教育帮扶措施,记入学生身心健康档案。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预备周(8.21-8.27):教师会议;普通高中高一军训、高三开学。

2.第一周(8.28-9.3):8月31日中小学其他学段、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学年结束阶段重点工作

1.抓好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平安护航亚运会工作,突出重点抓好2023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并专题围绕防溺水、防汛防台防暑、防洪防雷、防泥石流以及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事故等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暑假期间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家访等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制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扎实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对校园安全重点部位值班巡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继续做好反诈防骗宣传教育,针对教育系统师生电信诈骗受害案件多发实际,切实加强“QQ群、微信群”等家校交流平台管理,禁止在“QQ群、微信群”进行涉及资金往来操作,不断提高师生防范电信诈骗常识。继续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研判、风险预警和领导包案督办化解力度。开展平安细胞(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建立动态考评、晋位争星、示范引领、结果应用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参与每2个月一次星级评价。落实重点人员“一表统管”制度,对重点人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随访行动。

2.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各校要教育引导学生精心设计暑期学习、生活方案,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活作息制度,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提倡每天运动一小时,坚持温习功课与体育锻炼相结合,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读书交流、公益劳动、科普活动、体育健身、社会实践等活动。

3.规范期末阶段办学行为。继续推动我县“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牢固树立“减负增效”正确理念,有效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做到“三减三增”(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正确理念,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期末阶段要落实省、市有关“减负”工作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材、教辅材料及课外读物征订及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家校协同,做好“手机、作业、体质、睡眠、读物”等五项管理的宣传教育。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撰写好品德评语,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加强学校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校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年中自评自查;要做好半年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情况的自查和自评。坚决制止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做到收费前公示,按照公示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食堂采购问题已列入各级纪委监委、教育行政部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2023年苍南县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切实落实食堂采购问题整改,规范食堂经营行为,紧抓食堂服务质量,打造师生群众满意的阳光食堂。加快推进全县校舍建设工程进度和列入省民生实事的中小学与幼儿园建设进程,要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期末总结评比等工作。统筹安排好期末结束阶段各项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重视对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开好毕业典礼。要做好学年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学区、各校要确保重大事项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暑假期间护校值班安排于7月3日前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三、暑假主要工作

1.做好师德教育和教师培训。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好师德师风全员培训,深入领悟新时代赋予教育的新使命新任务,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落实师德师风教师评价第一标准要求,下大力气整治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正向引领,涵养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争做“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六模范”(对党忠诚、情操高尚、业务精湛、师者仁心、爱岗敬业、清廉从教)好老师。落实入职审查工作,加强新教师上岗培训,继续推行教师宣誓制度和师德承诺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校长暑期轮训工作与五年内新教师培训工作,严格培训考勤制度,严肃培训纪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2.加强教育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查处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行为,大力推进行风作风建设。暑假期间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明查暗访。继续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利用假期时间做好校园清廉文化环境的硬件提升。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要开好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

3.平稳有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不得在招生系统录取平台外自行录取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违规借读行为,不得以“五四制”等名义接收非本校学生、非本年级段学生就读。各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校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等,起始年级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4.做好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结合本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意愿等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暑期托管服务申请,并将本校暑期托管方案于7月3日之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后实行。严禁各学校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严禁各学校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集体补课、上新课、乱收费等行为。除暑期托管之外,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办的任何竞赛活动。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疫情教育、生命教育、公德教育、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量,尤其要指导学生积极参加户外锻炼活动,协同家长切实做好学生体育锻炼和近视防控工作。

5.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要利用暑期开展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学科类培训防反弹、防变异、防风险等年度重点任务的推进实施。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加强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推进部门联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做好暑期违规开展或隐形变异组织学科培训整治和在职教师违规兼职授课等办学行为的监管。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非法举办学科培训的机构要纳入黑名单,第一时间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6.积极落实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在假期中积极谋划落实好下学期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思路。及时与新华书店沟通,提前安排好下学期教科书的库存和保管工作;要积极做好省市地方教材及学生刊物征订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幼儿教育》等刊物以及党报、教育报刊推荐和征订工作。

7.加快推进教育民生建设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要组织开展省市县民生实事工作年中督查小结工作,抓实抓好各项实施保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学校落实学年结束及暑假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局机关新学年开学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苍南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

(2023年8月—2024年2月)

周次

日    期

内      容

预备周

8.21—8.27

教师会议;普通高中高一军训、高三开学。

1

8.28—9.3

8月31日中小学其他学段、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2

9.4 —9. 10

教师节 (9月10日)。

3

9. 11—9. 17


4

9. 18—9.24


5

9.25—10. 1

中秋、国庆放假调休(9月29日—10月6日) 。

6

10.2 —10.8

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 (星期日)上班。

7

10.9 —10. 15


8

10. 16—10.22


9

10.23—10.29


10

10.30—11.5


11

11.6 —11. 12

期中考试。

12

11. 13—11. 19


13

11.20—11.26


14

11.27—12.3


15

12.4 —12. 10


16

12. 11—12. 17


17

12. 18—12.24


18

12.25—12.31


19

1. 1 —1.7

2024年元旦放假。普通高中学考选考 (2024年1月)。

20

1.8 —1. 14


21

1. 15—1.21


22

1.22—1.28

期末考试。


23


1.29—2.4

中小学其他学段(除普通高中)、幼儿园1月31日(农历十二

月二十一),普通高中2月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寒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