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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13/2023-784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5-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

关于组织申报苍南县2023-2025区域协调发展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苍南设施大棚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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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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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苍农〔2021〕209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苍南设施大棚改造提升项目(设施番茄等)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要做到主体明确,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农创客相关单位等为建设主体,且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苍南县大棚番茄地方标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及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或取得县级以上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项目建设内容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建设起止时间明确,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2、以灵沙大道、马站232省道、瑞苍高速(在建)及228国道(在建)沿线道路至3公里以内范围为实施重点,要求基地交通便利、水源清洁,连片实施面积在30亩以上,且布局合理。实施内容包括集中连片改造提升老旧设施大棚或新建标准化、“宜机化”设施大棚,同时推广农业“双强”及智慧化管理相关配套技术等。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https://zxsp.cncn.gov.cn(苍南县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且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项目申报书必须加盖所属乡镇公章。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建设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把好项目审核关,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联系人:县财政局农业科:刘维钱,64703825

县农业农村局番茄专班:沈年桥,68702857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李迎春,64701634


附件:1、《苍南县财政支农项目申报文本》;

2、苍南县番茄设施大棚改造提升建设标准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日

附件1 :


苍 南 县  财 政 支 农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 目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项 目 申 报 日 期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资金类别


3.项目属性

○新建类○扩建○改建

4.总投资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5.项目单位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填写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背景、建设目标等;2.项目单位情况: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建设

方案

【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3. 项目运行机制和组织落实。



预期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

年收入、年利润等

社会效益

带动效果、吸纳劳动力、农民增收等

生态效益

生态效果等


项目单位承诺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本乡镇政府已对项目实施条件和项目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审核。同意该项目申报。


签字:                  (盖章)   



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印)


项目管理责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法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年限

年   月 -----     年   月

土地建设性质或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

内容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建设地点

单位

规模

(数量)

单价

(元)

投资

(万元)

其中补助(万元)

(一)

基础设施建设







1







2







3







4







5







(二)

设备购置






1







2







3







(三)

技术推广














合  计


资金来源说明

财政补助


自筹



四、苍南县农业经济实体信息采集登记表


单位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日期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财务人员


会计证号码


单位主管部门


纳税地


税务登记证


是否一般纳税人


所属行业


单位主营业务


注册资金(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编码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单位详细地址


有无生产基地


规模

(面积、生产能力)

基地详细地址


龙头企业级次


认定时间


三品一标认证

(绿色、有机、无公害)

认证有效期


获得名牌产品名称


土地(海域)流转协议


土地厂房使用权证


近三年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

序号

年度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完成情况

















五、附件材料


(1)项目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

(2)社员(股东)会议决议书或承诺书

(3)设施用地批文、环评、产地认证书等

(4)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对公账号余额证明

(7)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

(9)基地现状彩色照片等。


附件2

苍南县老旧设施大棚改造提升建议标准(试行)


根据浙江省设施农业设备补贴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 提出我县设施农业设备补贴的建设标准。

1、标准化钢架大棚-GP825

棚宽8m,主拱杆外径25mm热浸镀锌矩形钢管、壁厚1.5mm以上、拱杆间距1.0m以下、肩高不低于1.8m、顶高不低于3.3m,卡槽4道,拉杆3 道,斜拉撑不少于4根。钢管采用带钢先成型再热浸镀锌的生产工艺。建议每根拱杆入土端采用包塑处理70cm以上,其中插入泥下深度在0.4m以上。

2、 “宜机化”钢架大棚

棚宽8m,主拱杆外径25mm以上热浸镀锌矩形钢管、壁厚1.8mm以上、拱杆间距1.0m以下、肩高不低于2.0m、顶高不低于4.0m,卡槽4道,拉杆3 道,斜拉撑不少于4根。拱杆钢管采用带钢先成型再热浸镀锌的生产工艺,单重5±0.15 kg,材质Q235;天沟高2.2m以上,采用热浸镀锌钢板冷弯成型,厚度1.5mm;每根拱杆入土端采用包塑处理70cm以上,其中插入泥下深度在0.4m以上。

3、连栋塑料钢架大棚-GLP632

跨度 6m,主立柱60mm×40mm×2.5mm热浸镀锌矩形钢管,材质 Q235,间距3m;副立柱60mm×40mm×2mm热浸镀锌矩形钢管,材质Q235,间距1 m;拉幕梁60 mm×40mm×2mm热浸镀 锌矩形钢管,材质Q235;顶拱杆外径Φ32mm,壁厚1.2mm, 间距0.6m,拱杆钢管采用带钢先成型再热浸镀锌的生产工艺,材质Q235;天沟高2.2米,天沟采用热浸镀锌板冷弯成型,厚度1.5mm;塑料薄膜采用防老化防雾滴聚乙烯农膜,厚度不少于0.1mm,基础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250#),顶部预埋Φ12螺栓连接立柱,边侧和顶部采用手动卷膜通风装置,通风口安装防虫网,卡槽4道,拉杆3道,采用大棚专用压膜线,压膜线间距1.8m,专用地锚固定,压膜线顶部侧面用八字簧固定。包括外遮阳,遮阳率为70%o

4、 连栋塑料钢架大棚-GLP832

跨度 8m,主立柱80mm×60mm×2.5mm热浸镀锌矩形钢管,材质 Q235,间距4m;副立柱采用4根Φ32mm×1.5mm热浸镀锌圆管,材质Q235,间距1m;拉幕梁60mm×40mm×2mm热浸镀锌矩 形钢管,材质Q235;顶拱杆外径Φ32mm,壁厚1.5mm,间距1m, 拱杆钢管采用带钢先成型再热浸镀锌的生产工艺,单重5±0.15 kg,材质Q235;天沟高3m,顶高4.5m,采用热浸镀锌钢板冷弯 成型,厚度1.5mm;纵向设2组“x”形斜拉加强杆,横向设水平或斜加强杆;立柱基础为200mm×200mm×700mm水泥墩, 塑料薄膜采用防老化防雾滴聚乙烯农膜,厚度不少于0.12mm, 采用大棚专用压膜线,间距1.8m,压膜线顶部、侧面均用八字簧固定。带外遮阳,遮阳率为70%,外遮阳骨架立柱间距4m,棚顶以上0.5m处,采用尼龙托网线。每栋顶部靠天沟处有机械传动双向卷膜机构,卷膜机构有自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