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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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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苍南县科技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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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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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助推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苍南县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苍财教〔2017〕59号),现将2023年苍南县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与我县独立法人单位建有技术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相应的技术研发或推广能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均具有良好科研信誉度。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具有创新性(详见附件3)。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5.项目开发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的科技项目,实施地必须在苍南县域内。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1)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投入符合高新认定标准的企业;

3)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4)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军民融合项目;

5)安全生产领域、民生领域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二、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网上在线申报

登陆“科企通”(网址:http://dn.wzkj.gov.cn/),选择【个人登录】模式,账号、密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一致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选择苍南县办事事项中的“县(市、区)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报《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社会科技(医卫)项目申报需要提交《苍南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中不能出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二)审核受理

社会科技(医卫)项目由县卫生健康局予以初审;其他科技项目由所在乡镇予以初审;初审之后由县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核。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简化办事流程,县级科技项目在网络申报阶段不需提交书面材料,经专家网评、局务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后,县科技局下达科技项目立项通知。

(三)提交的电子材料

1.《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苍南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补助资金达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医卫科技项目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其他科技项目不需提供);

2.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不作必备要求);


三、网络申报集中受理

网络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30日


四、咨询联系

县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

1. 工业科技项目:

联系人:严苏晴   0577-68880782   邮箱:2115381801@qq.com

2.社会科学及农业科技项目:

联系人:章达众   0577-68880787   邮箱:693334221@qq.com

    3.网络技术支持:

   “科企通”   0577-88962019


五、注意事项

1.为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绩效,2023年科技项目一般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2.县级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不得以已获得苍南县财政资金支持的相同项目再次申请财政科技经费支持。

3.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只能承担1项在研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为承担单位员工;作为主要参与者的(排名前3的视为主要参与者),不得超过2项。

4.同一家企业只能承担1项在研的县级科技项目,到申报截止日,有在研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项目。

5.同一家县级医疗机构同批申报2个或2个以上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科教管理的科室统一报送,并由科教科室提供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从事专业、项目简介、起止时间、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科技补助经费)。

6.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苍南县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落实项目自筹经费,规范项目经费支出,确保项目经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与项目实施无关的支出。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项目承担单位对设备费、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核算不规范的将核减相应投入。

7.《苍南县信用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县科技局部分)》惩罚对象、“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均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8.申报资料受理后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附件:1.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苍南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支持产业目录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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