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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3-7935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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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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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答:《若干政策》是《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0〕29号)的修订。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为使新旧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对《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容进行修订。


二、制定目的

增强苍南工业竞争力,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县、数字引领之路,整合优化相关工业经济政策。


三、具体内容

答:政策意见整体共四部分,21条政策,146个条款,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大点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各类公共创新载体梯队培育、推进大孵化集群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等4个方面给予企业奖励、补助,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发展。

第二大点大力培育产业新动能,从突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企业“机器换人”、鼓励开展绿色制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粮食新产业新业态等5个方面培育产业新动能。

第三大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支持企业加速上市、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及场外市场挂牌、鼓励上市企业在苍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企业提档升级、实施企业分类指导、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优先入学、工业“标准地”项目达产奖励、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等9个方面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优质龙头企业。

第四大点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从提升企业品牌质量、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等3方面鼓励企业提升品牌质量。


四、适用对象

答:本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的奖补对象。政策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苍南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房地产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五、实施时间

答: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按原政策申请的奖补项目已在兑现或处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按原政策执行。其他我县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解读机关: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胡阳阳

联系方式:0577-68881735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