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3-7935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
答:《若干政策》是《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0〕29号)的修订。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为使新旧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对《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内容进行修订。
二、制定目的
增强苍南工业竞争力,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县、数字引领之路,整合优化相关工业经济政策。
三、具体内容
答:政策意见整体共四部分,21条政策,146个条款,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大点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各类公共创新载体梯队培育、推进大孵化集群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等4个方面给予企业奖励、补助,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发展。
第二大点大力培育产业新动能,从突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企业“机器换人”、鼓励开展绿色制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粮食新产业新业态等5个方面培育产业新动能。
第三大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支持企业加速上市、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及场外市场挂牌、鼓励上市企业在苍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企业提档升级、实施企业分类指导、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优先入学、工业“标准地”项目达产奖励、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等9个方面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优质龙头企业。
第四大点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从提升企业品牌质量、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等3方面鼓励企业提升品牌质量。
四、适用对象
答:本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的奖补对象。政策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苍南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房地产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五、实施时间
答: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按原政策申请的奖补项目已在兑现或处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按原政策执行。其他我县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解读机关: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胡阳阳
联系方式:0577-6888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