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63/2023-7934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藻溪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温州市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D202208180009”信访件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时限:2023年6月
整改任务:藻溪镇富溪村虎坑山养猪场干湿分离房落实密闭管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藻藻溪镇富溪村虎坑山养猪场干湿分离房落实密闭管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该养猪场已对猪舍干湿分离房进行整改密闭,有效控制了猪粪干湿分离时臭气无组织排放
整改效果:该养殖场周边未闻到异味,且经藻溪镇环保所对养殖场周边进行定点大气污染排放检测,结果显示合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藻溪镇人民政府,并提供联系方式。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藻溪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林初林
联系电话:13868853272
联系地址:藻溪镇兴洲街300号
藻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