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教坛新秀(中坚)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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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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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县骨干教师,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苍委人办〔2022〕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坛新秀(中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需在我县任教三年以上,以养老保险为准)以及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已获得县“三坛”、市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及以上荣誉的,不得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教坛新秀、教坛中坚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查实存在有偿带生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2. 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 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4.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科(或本科在读)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 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其余教师在二级乙等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2020、2021、2022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 教龄满5年且近三年连续任教参评学科,在该学科有一定的影响力;曾担任班主任两年及以上(班主任计算办法同职称评审,教龄、任教参评学科年限、班主任年限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

6.申报德育新秀和中坚的须为现任班主任,且担任正班主任工作分别满3年和6年。

(二)教坛新秀、教坛中坚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 教坛新秀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曾获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县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县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3年(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下同)来有一篇申报学科论文(案例、课题)获县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4)符合上述条件的县第十五、十六、十七届教坛新苗获得者可直接参评,不占参评单位名额。

2. 教坛中坚

(1)年龄40周岁及以上(198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能起教学骨干作用。曾获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县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执教过一节及以上县级以上的公开课。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3年来有一篇及以上论文(案例、课题)获县三等奖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学区、直属学校推荐的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参评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后,再按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县教坛新秀、教坛中坚评选具体人数,并下达推荐指标,全县共评选200名左右。其中定向评选若干名,评选对象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及其他需要特殊支持学校(具体名单另定),评上后在本学校至少服务3年,在服务期内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城镇学校教师获评定向岗位的须随迁人事关系到定向学校,并签订3年服务协议,在服务期内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

四、评选办法

教坛新秀、教坛中坚评选,采用基层推荐、专家组考核、县教育局审定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各学区、学校要广泛宣传,公开公布评选条件和参评方式。

(二)组织申报。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学区审核。

(三)下达指标。县教育局组织相应的考核评审组对被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符合资格人数下达推荐指标。

(四)组织推荐。各中小学校(单位)要通过民主测评、综合业绩量化、教学考核、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五)组织考核。县教育局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审(师德实行“一票否决”),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衡量研究确定。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综合量化40%。

2. 课堂教学60%。

(六)研究确定。报县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入选名单,公示结束后并发文公布。

五、评选时间

(一)2023年5月20日前,各学区、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推荐工作,组织资格审查,并上报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和申报资格材料。

(二)2023年5月30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后下达推荐指标。

(三)2023年6月15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考核初评,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综合表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推荐人选考核内容、综合材料要在本校、本学区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2023年7月15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工作。

六、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相关材料在教师信息系统填报。以下纸质材料必须报送:

(一)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评选综合表一式两份。

七、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严格掌握条件,按照规定程序,民主公开,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参评对象要精心准备,实事求是。县教育局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参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并且由纪检部门追究参评本人、审核人及学校校长的责任。联系人:池长仙、朱慧燕,联系电话:622887、667862,联系邮箱zhy310@126.com。


附件:

1.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2.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评选量化标准

3.苍南县2023年教坛新秀(中坚)评选综合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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