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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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修改论证报告由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44——2023年419日(共1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 修改背景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由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于2021年05月提交成果。随着台商小镇的建设发展,周边人口流入加快,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的入学需求与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需从用地规划布局及指标方面做些必要的修改,以提高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的地块为《<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中的45-1、45-5、45-6、52-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8.54公顷。45-1地块位于山海大道以东、南洋河以西、永福路以北;45-5、45-6地块位于成功路以南、嘉义路以西、南洋河以东;52-6地块位于山海大道以东、永福路以南,南洋河以西,上郭河以北。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45-1、52-6地块现状大部分为水田,地块东侧为现状河流,西侧为已建山海大道,45-1、52-6地块之间为规划永福路。

45-5、45-6地块范围内主要为水田、农村宅基地,目前农村宅基地内建筑已拆除。45-5地块隔成功路相望的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包含苍南宏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苍南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智丰塑料制品厂、苍南南方红家纺科技有限公司等工厂用地。45-6地块范围内存在一处断头河。

地块周边道路除山海大道、成功路、玉苍大道外,嘉义路南段、永福路均未建设。

规划情况

(一)上位规划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本次规划修改的地块均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均未涉及生态红线。

(二)原控规情况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由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于2021年05月提交成果。规划范围西接苍南县城中心区,南近中心区南扩用地,北临温福铁路及甬台温高速公路,控规范围东至经五路,西至苍南大道,南至玉苍路,北至104国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平方公里,片区规划人口规模为4.6万人。

本规划总体空间结构形成“双芯双轴,八片多点”的规划结构。“双芯”指湿地绿芯与小镇客厅服务芯。“双轴”指产业提升发展轴与产城融合活力轴。“八片”指智能家居制造片、产城风貌提升片、综合服务门户片、配套生活居住片、智能制造产业片、湿地科创孵化片、高端科技电子片、数字经济产业片。“多点”指沿萧江塘河、中平桥河、园区内河等,打造多个景观及游憩节点。

修改必要性

(一)是教育先行、优先落实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苍南台商小镇的建设发展,周边人口流入加快,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的入学需求与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次规划修改涉及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有助于加快教育设施建设进程,完善苍南台商小镇公共服务功能。

虽然台商小镇45-6地块为教育用地,但因本区域办学规模对用地需求较大,故拟将45-6地块周边45-1、45-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0901,B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080403,A33)。

(二)是实施“大县大城”战略的需要

依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人口规模预测,2035年苍南县常住总人口约为10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2023年城镇人口约为50万人。在此“大县大城”战略的背景下,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模的限制,且远期普通高级中学学位尚有缺口,本区域学校办学内容由九年制调整为十二年制存在必要性、合理性。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分析

用地性质

本次规划修改拟将45-1、45-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0901,B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080403,A33),商业用地(0901,B1)不属于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可经论证后进行修改。相关规范未对商业服务业用地比重提出要求,因此,本次规划在商业用地调整方面存在可行性。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幼儿园、中小学。

幼儿园方面,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52-6地块规划指标中绿地率为35%,经总平方案设计,为满足此指标,需将12班的班级专用活动场地设置于屋面,此外,屋顶绿化仍需720平方米(屋顶绿化按照覆土厚度划分为不同比例计算绿地面积)。班级专用活动场地全部屋面化存在不合理性,不利于幼儿进行室外活动。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划建议将52-6地块绿地率下调至30%,将5%的用地面积设计班级专用活动场地,约5-6个,调整后的绿地率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此外,52-6地块绿地率的调整,不会对幼儿园办学规模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学前阶段学位供应数量,故本次修改具有可行性。

中小学方面,依据原控规,共规划设置2处中小学用地,分别位于45-6、48-1地块,中学需配建一所不少于42班的九年制学校,依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学校用地需3.63~4.87公顷,45-6地块用地面积为5.13公顷,用地富余。但对建设一所78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而言,该用地略显不足,30班1200人的普通高中学校用地面积需4.80公顷。因此,本次规划拟将45-1、45-5地块纳入学校用地范围,合并后校园面积共约7.87公顷,可通过共享公共活动场地、公共建筑用地等,实现九年制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建设。综上,本次规划修改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具备可行性。

(三)道路交通

45-1、45-5、45-6地块周边道路分别为山海大道(主干道,红线宽度42米)、成功路(次干道,红线宽度32米)、嘉义路(支路,红线宽度14米)、永福路(支路,红线宽度18米)。建议规划学校主入口位于支路永福路上,后期出入口位于次干道成功路上,学校配建地下车库,通过地下车库,结合错峰放学,减轻因接送产生的交通压力。

(四)环境影响

衔接该地段新建项目建设工程环境可行性分析报告,45-1、45-5、45-6地块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建设期,但经分析,在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外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和废气对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影响,周边工业企业、学校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减缓措施,降低学校新建项目受外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县各管理部门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五)水域占补

衔接《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水影响评价“三合一”报告》(2021年),45-1、45-6地块现状水域均为规划填埋水域,建议于园区内河、南洋河规划河道内补偿。52-6地块因规划调整未衔接到位,造成南侧部分开挖、部分填埋,建议52-6按控规规划河道实施建设,开挖部分水域面积通过苍南工业园区、台商小镇区域内现状水域保留实现占补水域面积的平衡。

(六)市政公用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在预测用水量时采用单位建设用地指标法。经测算,规划修改后本项目用水量减少了109.6m³/d,污水量减少了87.68m³/d。在用电负荷方面,增加了479.5kw。综上,规划修改后市政设施用量变化不大,原市政公用工程规划仍能满足规划修改后的需求。

、结论

此次控规修改论证围绕《<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展开,经过必要性以及对用地性质、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多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本次规划修改必要且可行,有助于完善台商小镇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综合效益较高。

七、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现状图

3、 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1-区位图.jpg


02-用地现状图.jpg


0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