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A-04、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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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A-04、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A-04、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论证报告由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A-04、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44日——2023419日(共1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 修改背景

灵溪镇渔塘口小区A-03地块作为特殊用地,其用地规模仅能建设办公及居住用地,较为重要的训练场地未能进行配置。为完善特殊用地的其他配套设施功能,选择渔塘口小区A-04部分用地作为训练场用地,与北面的A-03地块共同组成完整的特殊用地。在原控规中A-04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与特殊用地性质不符,需进行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的调整。

另外,为了完善渔塘口安置小区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需将渔塘口小区D-01地块的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也进行调整,与A-04地块一并进行规划修改。

基于以上缘由,我院受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特编制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小区A-04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处在灵溪镇渔塘口村内,为《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A-04D-01地块,该俩地块均位于江湾路和环城南路交叉口处,隔江湾路相望,A-04地块处在江湾路的右侧,D-01地块处在江湾路的左侧。A-04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1.429公顷,D-01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0.466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A-04地块内建有16层的城南污水泵站,其余用地被附近村民用于种植当季蔬菜,小部分用地搭建着若干处简易移动房,地块整体地势较为平坦。

D-01地块内建有一栋56层的建筑,楼下为渔塘口居民中心,楼上为住宅功能,其余用地为临时性社会停车场。

A-04、D-01地块均位于江湾路和环城南路交叉口处,所处区域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出行便捷,周边道路较为宽敞,其中环城南路与江湾路为灵溪镇横向、纵向的主要交通干道。

A-04地块相邻的北面用地为已建的用地(A-03地块),东面为小山体,小山体下面零星分布着2层红砖裸露的简易村民住宅。

D-01地块的西面及北面均为近年已建的多层住宅建筑。

三、规划情况

《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9年进行编制,规划范围是东靠牛坪山,南临环城南路,西到望鹤路,北接江滨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17公顷。其规划结构为:“一心、两轴、四组团”。“一心”:指政法路与河流交叉处的中心绿地,主要是提供公共休憩和娱乐场所。“两轴”:即滨河景观轴、沿街景观轴。“四组团”:指江湾路、环城南路、江滨路、政法路、环山西路、望鹤路等围合而成的四个居住组团。

在该控规中A-04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D-01地块为商住用地。近年来因城市市政设施建设需要,在A-04地块的东南侧建设了城南污水泵站,现为有效落实特殊用地,需对A-04地块用地进行重新划分,确保项目能顺利落地。

四、修改必要性

(一)A-04地块修改必要性分析

1.保障训练场地建设的需要

目前位于我县渔塘口小区的特殊用地仅能布置办公及住所,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建设实训场地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现A-04地块紧邻已建特殊用地(A-03地块),将该地块用作A-03地块的拓展用地,有利于特殊用地功能上的完善。

2.强化素质及体能的需要

不少人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人们体能的关注。事实上,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训练场地的建设能磨练人的意志力,陶冶人的情操,完善人的品格及熔炼团队。故通过实际训练,才能实现练思想、练作风、练体能、练技术和练战术的有机结合,将体能、技能和智能等不同类型的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提升素质。

(二)D-01地块修改必要性分析

1.完善配套设施用地的需要

《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99月形成规划成果,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渔塘口安置小区的建设。目前ABC三个居住区块建设完整度较高,D区块西侧用地也已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从整体区域来看,该区域的商业服务业、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空缺。目前可利用的空闲地也仅剩D区块东侧用地,其区域位置及交通条件适合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2.优化用地管理的需要

随着渔塘口安置小区建设成熟度的不断提高,人员日益集聚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该区域商业服务业设施不足的问题。现在该村的江湾路两侧吸引了众多菜贩扎堆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菜贩占道经营问题,为流动商贩提供固定的谋生空间,同时满足渔塘口安置小区居民对商业服务业设施的需求,将D-01b地块作为菜市场等商业用地是非常有必要的。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分析

(一)用地布局的可行性

目前,我县正在编制报批新一轮的《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该总规中A-04地块用地性质已调整为特殊用地(用地代码为1501),与已建的A-03地块组成完整的用地,用地规模的扩大,一方面有利于特殊用地配套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特殊用地的管理。

在最新的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D-01地块已规划为菜市场等商业用地,即以商业用地为主要功能,同时兼具社区服务等功能,故在用地布局方面,本次规划拟修改地块的用地性质与上位规划的已保持一致,规划修改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二)地块细分的可行性

目前在A-04地块的东南侧已建有约1459平方米的城南污水泵站,使得A-04地块无法全部作为特殊用地,将原控规A-04地块细分为A-04A-05两个地块,其中A-04地块拟作为特殊用地,A-05地块保留现状用地功能,仍为排水用地(污水泵站),故A-04地块划分前后总用地面积是保持不变,也未占用周边其他规划用地,因此在地块细分方面,将原控规A-04地块的用地界线进行重新细分是可行的。

灵溪镇渔塘口安置小区D-01地块内有一栋56层的建筑,因客观原因近期无法按规划实施,暂时对其进行保留。为更好的推动剩余用地的建设实施,需对D-01地块进行细分,故将原控规D-01地块的用地界线进行重新细分同样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三)地块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修改后的A-04地块拟作为训练场地,主要以户外训练场为主,除此之外,地块内还将建设无法在户外完成的室内训练场馆,原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是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所制定,不适用于特殊用地的功能需求,故需对A-04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重新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要求。

修改后的D-01b地块拟将建设鱼塘口小区的菜市场等商业及社区服务用房,一方面解决长期以来菜摊饭霸占城市道路进行经营的情况,另一方面完善了该区域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原控规中该地块是作为商住用地,其各项控制指标难以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且也不适用于商业用地,需结合周边实际建设情况制定合理的控制指标。

(四)公用配套设施可承载

本次规划修改后A-04地块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细分为特殊用地和排水用地,D-01地块由商住用地细分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及商业用地,除特殊用地未纳入用水量衡量标准外,排水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的用水量标准、用电量标准均是低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商住用地,故修改后不会增加原公用配套设施的负担。虽然D-01地块有部分用地完全修改为商业用地,但地块本身用地规模较小,且修改后容积率降低较多,故整体而言,地块的修改也不会增加原公用配套设施的负担,均是在可承载范围内。

六、结论

经上述论证分析,将原控规A-04地块细分为A-04A-05两个地块,其中A-04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特殊用地(用地代码为1501),A-05地块保留现状用地功能(污水泵站),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地块的修改有利于特殊用地的完整性。

将原控规D-01地块细分为D-01a、D-01b两个地块,D-01a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代码为120803,编码S33),D-01b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商业用地(用地代码为0901,编码B1)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代码为0702,编码Rcs),同样具有可行性。通过该地块的修改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渔塘口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因此,对《苍南县灵溪镇渔塘口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中的A-04D-01地块的修改是必要且可行的。

七、附图

1、 区位示意图

2、 用地现状图

3、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4、 拟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1区位示意图.jpg


02用地现状图.jpg


0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jpg


04拟修改后用地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