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由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 修改背景
《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14年通过批复实施,规划符合当时的建设与需求,为该片区的开发建设活动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与引导作用。
2016年编制的《苍南县电力设施布局专业规划(修编)(2016-2020)》使电网建设规划与城乡空间布局的安排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伴随着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老版规划确定的变电站建设用地规模已不适应新标准的要求,因此,2021年通过规划修编进行电力设施布局调整,提出新建220 千伏横阳变,以便解决片区发展的未来用电需求。
因此对220千伏横阳变的选址进行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D-03地块。该地块西至规划东风大道、北至规划平衡河、东侧至D-04地块(规划)、南侧海潮路,用地面积为39727.79平方米。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通过现场调查,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现状为农田及大棚,其周边规划用地和规划道路均未建设。
三、规划情况
原控规D-03地块指标设置情况如下:用地性质为R21居住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2.7,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控制80米。
原规划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表1 原规划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 地块性质 | 地块面积(公顷)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D-03 | R21 | 3.97 | 30 | 80 | 2.7 | 30 | - |
四、修改必要性
(一)落实专项规划要求,满足片区发展需求
根据《苍南县电力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年批复成果),现状灵溪镇供电的 110kV 站前变、同安变、协作变均为单端电源辐射供电,供电可靠性差,为缓解现状重载运行 110kV 变电站供电压力,满足未来坝头工业园、苍南工业区的负荷跳跃式增长用电需求,同时近期还考虑在镇区西侧新建110kV 晓峰变,届时玉鹤变变电容量缺口问题将更大,电源点单一问题将更加突出。
因此,有必要在该片区增设 1 座 220kV 变电站,满足灵溪片区较高速的负荷增长用电需求和用户日益增长的高供电可靠性要求。
(二)对接新标准规范要求,优化完善规划导控体系
在原规划基础上,对接《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等规范标准,优化地块指标。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分析
(一)用地性质及地块界线修改可行性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将D-03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并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更新,D-03a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为29553.96平方米;D-03b用地性质供电用地(U12),用地面积为10173.83平方米。本次修改前D-03地块用地面积为39727.79平方米,修改后,D-03a、D-03b地块总用地面积不变,为39727.79平方米。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将D-03地块界线进行修改,原规划D-03地块用地面积为39727.79平方米,部分地块未被纳入《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三区三线范围,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对地块边界进行调整,修改后,D-03地块用地面积缩小为10173.83平方米,剩余部分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作为留白用地,不纳入本次修改范围。
同时,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更新,更新后,D-03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
本次规划修改D-03地块用地性质及地块界线修改是可行的。
(二)市政及配套设施修改可行性分析
根据《苍南县电力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年批复成果)要求,因 220kV 站点布点不足,现状为灵溪镇供电的 110kV 站前变、同安变、协作变均为单端电源辐射供电,供电可靠性差。为缓解现状重载运行 110kV 变电站供电压力,满足未来坝头工业园、苍南工业区的负荷跳跃式增长用电需求,需增设一处建 1 座 220kV 变电站,满足片区发展需求。
根据电力设施相关规范要求,220kV变电站建筑退让距离不得小于15米,本次规划修改D-03地块北侧和东侧为城镇开发边界之外;南侧为海潮路,规划宽度为24米;西侧为东风大道,规划宽度为42米,D-03地块未与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直接接临且与周边地块间距均大于15米,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对周边地块的影响可控。
本次规划修改市政设施调整是可行的。
(三)四线修改可行性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后黄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0173.83平方米,相较于原规划增加了10173.83平方米,同时本次规划修改片区不占用其他“四线”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四线调整是可行的。
六、结论
本次论证规划修改围绕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展开,经研究,启动对苍南县县城新区东扩区D-03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充分且必要,并有利于满足苍南县城新区及苍南工业园区的负荷增长和用电需求,改善电网供电质量,完善区域网架,加强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推动东扩区高质量的发展。
七、附图
1、 区位图
2、 规划范围图
3、 用地规划图(原规划)
4、 用地规划图(拟修改)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