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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苍南县2022年度生态人文林业品牌创建和义乌森博会优质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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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命名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河西埭村等55家单位为“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决定》(浙林办202270、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浙江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浙江森林氧吧名单的通知》(浙林字函2022481)、《关于公布第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产品获奖名单的通知森博委20224)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苍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度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省级森林康养名镇、省级森林人家、浙江森林氧吧等生态人文林业品牌创建奖励资金50万元和第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奖奖励资金9.6万元,共计59.6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2),并相应增加你单位2023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相关资料由你单位存档备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奖励资金发放到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苍南县2022年度生态人文林业品牌创建奖励资金明细表

      2.苍南县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奖奖励资金明细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苍南县2022度生态人文林业品牌创建奖励资金明细表

项目单位

品牌名称

资金类别

补助金(万元)

备注

桥墩镇南山头村

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

一次性奖励

5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局 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关于命名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 河西埭村等55家单位为“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的决定》(浙林办〔2022〕70号)

桥墩镇人民政府

省级森林康养名镇

一次性奖励

10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浙江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浙江森林氧吧名单的通知》(浙林字函〔2022〕481号)

赤溪镇新东村

省级森林人家

一次性奖励

5

苍南县金乡镇梅峰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森林氧吧

一次性奖励

5

苍南县莒溪镇天井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浙江森林氧吧

一次性奖励

5

温州市迎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基地

一次性奖励

5

灵溪镇苍溪村林下多花黄精种植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

苍南县世良养殖

专业合作社

“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基地

一次性奖励

5

灵溪镇燕头村林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苍南县奔奔养殖

专业合作社

“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基地

一次性奖励

5

桥墩镇东山村林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苍南县众心农业

专业合作社

“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基地

一次性奖励

5

炎亭镇振兴村林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50


注:根据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苍政发〔202230号),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小镇的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文化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氧吧、“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基地等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附件2

苍南县第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奖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申报单位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

获奖等次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温州市为唐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唐公

燕面

优质奖

0.8

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公布第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优质产品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森博委〔2022〕4号)

2

肉燕

优质奖

0.8

3

苍南绿剑茶业有限公司

八亩后

苍南翠龙绿茶(针形)

优质奖

0.8

4

苍南翠龙绿茶(扁形)

优质奖

0.8

5

浙江华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澤人

栀子

优质奖

0.8

6

温州阿希公食品有限公司

阿希公

卤鹅

优质奖

0.8

7

苍南华玉山野油茶有限公司

玉苍

核桃油

优质奖

0.8

8

油茶籽油

优质奖

0.8

9

苍南福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优五季

红心火龙果

优质奖

0.8

10

苍南县苹苹家庭农场

玉山乐

马蹄笋干

优质奖

0.8

11

苍南县温苍食品商行

桥墩古街

芝麻酥

优质奖

0.8

12

杨梅酒

优质奖

0.8

合计





9.6


注:根据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苍政发〔202230号),经批准的参展企业产品获得国家农(林)博览会优质奖或同级别奖项给予8000元奖励。(林业)同一展会每个参展企业参展产品不限,参与评奖限3个以内(含3个)不同产品。同一年度同一产品(产品按商标分类)在不同展会获不同级别奖项的,可执行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获多个同级别奖项的只执行一次该级别奖励,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