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3-7791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苍南县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关于规范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苍南县关爱口腔健康公益服务中心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2023年度起五年内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