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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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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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强化教职工民主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务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温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回应教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正当权益。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提高教职工的满意度,密切干群关系,建设和谐校园,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适用对象

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三、组织保障

1.为强化对落实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工会、机关纪委、人事科、督导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工会),教育工会牵头负责落实教代会制度、加强校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会同机关纪委、人事科、督导室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监督考核。

2.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必须在党委党组织统一领导与部署下进行,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工会等部门相互合作又各司其职,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学校行政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

(2)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采取预报告制度。直属学校报教育工会审核。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报学区审核,由学区定期汇总向教育工会统一报备。上级组织要安排人员参加指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3)明确学校工会职责。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提案后续跟进工作,教代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并填写《教职工代表大会落实情况报告表》上报学区、教育工会等。

2.加强校务公开工作

(1)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执行小组与监督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校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执行小组: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及有关处室人员组成。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未设校长办公室的学校由教务处负责人任组长),政教处与总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实施、建档工作及自查自评自纠等工作,并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承办校务公开事宜。

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纪检干部、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负责本校校务公开的监督、信息反馈、检查和满意度调查工作。

(2)公开内容。各校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凡是涉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以及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都要公开;凡是与家长、学生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是民主决策方面,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重要文件、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决策,教代会提案答复、落实情况等。二是财务基建方面,学校事业费预决算,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代收支项目的依据、标准、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食堂、小卖部、店面等收入,工程建设或修缮、大宗物品(设备、教材、图书等)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课后服务和工会经费收支等。三是人事管理方面,教职工招考、聘用、疗休养办法,职称评审、选先评优、中层任用,行政干部、教师外出活动情况,教职工出勤及请假情况,学校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结果等。四是教育教学方面,教改措施、教学评奖程序和结果,施教区划分范围,招生、插班、编班实施办法及结果;学生评优评先、选干奖惩,接受捐款或资助支出情况,奖教奖学金、助学金(包括贫困生补助、营养餐资助等)使用情况等。五是廉洁自律方面,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等。六是其他方面,教职工有疑虑、曲解或要求公开的其他热点、焦点问题等。

(3)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的内容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部分,上述六方面内容均要对内公开,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对外公开。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落实教代会审议各项职权,及时向教职工公开学校重大事务。另外,要通过公开栏、微信群、浙政钉平台、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周前例会、学校党政会议、家长会和学生会议等形式向校内外公开。

(4)公开程序

校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由学校有关处室收集整理后提出,处室负责人审阅后确定公开范围、形式、时间并填写《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表》,经校长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重大公开内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开,特别是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规划、方案、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要事先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每次校务公开后,执行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按月做好建档(材料收集整理、公开栏照片拍摄)工作。对教职工及群众提出的疑问与要求,要及时答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并再次公开。

监督小组要做好对上述工作的全程监督并签字确认。为保证校务公开取得实效,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各校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质疑,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转达,提出处理建议,落实监督办理。每学期进行一次校务公开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五、监督考核

1.为切实落实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提高校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机关纪委和教育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校务公开工作检查,以《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苍南县校务公开评估细则》为依据,通过查阅原始资料、现场查看、教职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较全面地评估被检查单位执行情况,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2.为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把落实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及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结果挂钩,凡未按要求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落实校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1.苍南县校务公开评估细则

          2.苍南县校务公开信息目录

          3.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表

          4.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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