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第三批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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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第三批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

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打造更优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人才办和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张新新等55人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321日至20233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

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04


附件:苍南县第三批(2022年度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