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9/2023-7637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宜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 示
宜房认定公字〔2023〕2号
因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苍南段)项目需要,经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宜山段部分经初步产权认定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产权认定房屋的基本情况
村(居):八岱村 房屋间数:4间
序号 | 所有权人 (含共有人) | 坐落
| 房屋现状 | 初始建房时间 | 备注 | |||||
用途 | 层次 | 结构 | 建筑占地面积(m2) | 建筑 (m2) | 82前 | 92前 | ||||
1 | 林香港 | 宜山镇八岱村255号 | 住宅 | 3 | 混合 | 46.25 | 141.49 | √ | ||
2 | 林克佑 | 宜山镇八岱村256号 | 住宅 | 3 | 混合 | 40.28 | 123.35 | √ | ||
3 | 林纯培 | 宜山镇八岱村257号 | 住宅 | 3 | 混合 | 37.73 | 115.67 | √ | ||
4 | 林普生 | 宜山镇八岱村258号 | 住宅 | 3 | 混合 | 36.38 | 111.63 | √ | 重新公示 |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宜山镇、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cncn.gov.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书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认为所公布的权益有效。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宜山镇宝山路115号(宜山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59998848(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59924006(宜山资规所)
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