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2023年3月)

  •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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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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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保障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精神,现对县域内相关学校招生历史数量与实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发布2023年3月招生预警信息与相关说明。

一、红色预警学校

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滨校区

苍南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以上学校施教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为红色预警学校。

二、黄色预警学校

灵溪镇第二小学

以上学校施教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90%及以上比例,为黄色预警学校。

三、预警学校超额分流执行规则

按照省厅文件精神,达到红色预警线的学校(校区)根据施教区户籍和房产等有效证件时间先后接收相应数量学生入学,超额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至集团分校或周边有空余学位学校。

达到黄色预警线的学校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分类分批招生。如持有施教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少年儿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人数,将根据户籍和房产等有效证件时间先后接收相应数量学生入学,剩余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至周边有空余学位学校。

四、温馨提醒

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本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咨询电话:0577-64716655;0577-64762283(工作日8:30-11:30;2:00-5:00)


特此公告。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