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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12/2023-7611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水字〔2023〕24号

苍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水利局信息计分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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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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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苍南县水利局信息计分和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8日

苍南县水利局信息计分和奖励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苍南县水利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拓宽水利宣传渠道,适应水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推动苍南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办法和标准

信息稿件未采用的不计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被新闻媒体、水利网站等平台分别采用的,按标准给予累计计分。信息稿件涉及多个单位(科室)采写的,分数采取平摊计算。局办公室对在温州水利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水利信息实行计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水利网站及政务网站采用的信息(同级新闻网站)

1.温州水利网站采用的信息。被首页“水利播报”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水利要闻”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5分,1张图片单独被采用的加5分,有3张以上(包括3张)图片采用的加10分。

2.浙江水利网站采用的信息。被首页“地方水利”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5分。被“水利要闻”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分。

3.水利部网站和中国水利网采用的信息。被水利部网站首页“地方水事”栏目及中国水利网首页“新闻”“地方”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

(二)水利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

1.温州水利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每录用一条计20分。

2.浙江水利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每录用一条计30分。

3.被“中国水利”“中国水事”“节水护水在行动”等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每录用一条计50分。

(三)党委、政府及水利部门刊物(政务信息)采用的信息

1.被苍南县委办公室采用动态、涉温信息每条计20分,转报信息每条计30分;被温州市委办公室采用信息,每条计40分;被浙江省委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20分;被中央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0分。其他被录用的党委信息按《苍南县党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计分。

2.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用的要情动态类每条计5分、问题反映案例每条计5分、问题反映类每条计15分;被温州市人民办公室采用的要情动态类每条计40分、问题反映类每条计8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要情动态类每条计80分、问题反映类每条计16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篇计500分。其他被录用的政务信息按《苍南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计分。

3.党委、政务被录用信息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加另30分;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另加80分;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另加200分;获国家领导批示,每篇另加500分。

4.被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领导参阅》或《政策调研》采用的每条计80分。得到副厅级领导批示的另加100分、正厅级领导批示的另加150分,副部级领导批示的另加200分、正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的另加250分。

5.被苍南县委宣传部采用的舆情信息,每条计10分。

6.参加时评赛一篇计15分(只计分不算稿酬)。

7.网评转发未完成每次扣10分。

(四)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

1.被县级新闻媒体(今日苍南、苍南发布、看苍南APP、苍南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按每条5分计算。

2.被市级新闻媒体(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报社、温州广电传媒集团下属广播和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按每条30分计算,温州日报头版等市级媒体采用的计50分,被学习强国温州学习平台录用的计30分、被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录用的计50分、被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录用的计80分。

3.被中国水利报和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计70分,头版另加50分。

4.被中央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0分,头版另加80。

二、考核办法

1.局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被温州水利网、浙江水利网、中国水利网和水利部网等水利网站录用的水利信息情况,每月通报一次计分情况,水利网站以外的媒体录用的水利信息由所属单位(科室)或被录用信息的作者向局办公室提供。报送信息被大幅修改的,拟稿者和修改者各得50%分数。

2.信息工作实行基本分制,列入局工作责任目标考核。A组: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审批科、规建科、工管科、建管中心、运管中心、水政中心、防御中心、数据中心等年基本分为300分;B组:局财务室、桥墩水库管理所、吴家园水库管理所、朱家站水闸管理所,海塘安澜、江西垟、江南垟专班,灵溪、金乡、钱库、宜山、矾山、桥墩、藻溪、赤溪、马站水利管理所等年基本分为200分。

3.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审批科、规建科、工管科、建管中心、运管中心、水政中心、防御中心、数据中心等单位(科室)每年度各上报水利综合信息4条。相关单位、科室每少报1条综合信息扣减2分。水利综合信息指相关县内有关考核部门信息和苍南党委信息、苍南政务信息、省水利厅政务信息、温州水利发展简报等。

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牵头主办的以局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重点项目审查会、重大执法管理活动等信息发布遗漏、误报的,每1条扣减5分。报送违法违纪信息(图片、音像)的,每条扣除5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票否决。

三、稿酬和奖励

1.以上信息得到副厅级领导批示的额外奖励稿酬1000元,正厅级以上领导批示的额外奖励稿酬2000元。

2.如科室(单位)未完成年度信息任务,则该科室(单位)人员的稿酬不予发放,如完成年度信息任务,信息稿酬按照1分3元实行。

3.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年终将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