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3-7443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2023年苍南县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公告》规定,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培养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培养计划数。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培养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赤溪中心卫生院等16家单位岗位达不到3:1比例),将相应核减培养计划数或不开考。经研究,决定核减(取消)下列岗位培养计划(见附件)。
报考本次取消培养计划岗位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基层中医师承培养考试。
附件:2023年苍南县基层中医师承培养计划核减(取消)表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