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2年度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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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2022年度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范淑立等242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月23日,现对2022年度第十批共234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2年度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