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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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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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集中组织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通过网报系统审核的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安排

11月8日(星期三)下午:

第一批1:50  幼儿园 小学语文 

第二批2:20  小学其他所有科目  初中所有科目

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体检地点

苍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楼体检中心(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

四、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时现场交费(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不支持现金支付):幼儿园已婚209元;幼儿园未婚153元;中小学121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前台教育局工作人员签到,体检表格请按资格认定类型下载对应的体检表,自行打印(详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打印在A4纸上(单页),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及受检者确认签字,其它栏目空白。幼儿园认定对象要在体检表上勾选已婚或未婚情况。

2.申请人请准备3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一致)上交现场教育局工作人员,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档案号+认定学科+姓名”,(如“001+小学语文+张三”)。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交给现场教育局工作人员。

    4.体检无需空腹。

5.怀孕的体检人员,请带上近期三甲医院以上开具的B超单原件,暂不拍胸片;胸片有辐射,因身体原因(如备孕)不能参加的,建议参加下一次认定,但需确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五官科视力检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必须要达到4.8以上,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佩戴好眼镜。

7.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统一交给体检中心前台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1:苍南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名单.xls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中小学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