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入选全省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县

  • 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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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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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文,苍南县成为首批省级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县(市、区),全省11个,温州市仅苍南入选。

省级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县由各县市区自主申报,设区市核准推荐,省级复核遴选,旨在持续加强全省校外培训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 2025 年)的通知》。

据悉,近年来,苍南县“双减”工作专班始终坚持以“规范+服务”为宗旨,有序推进国家“双减”政策的实施,逐步探索出了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处置等新办法,以 “曝光台”为抓手,借助舆论监督力量,建立了快速查处违规培训的新机制、新模式,精准实施分类闭环管理,有效回应群众投诉和需求,坚持“有诉必查”“即查即改”等原则,多部门联动护航学生成长。

校外培训清朗行动是七优享学有优教专项行动的重大任务之一,下一步,苍南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联动各有关部门,迅速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主要任务和预期成果,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