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3-87436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
苍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苍南县人民医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经费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国家和省级统一规划实施的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补助,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3年“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