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3-87428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人员社保补缴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78号)和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人员退休时养老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摸底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退休的各卫生院三类人员社保补缴财政补助资金323947.17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追各单位2023年度“2109999卫生健康专项”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人员社保补缴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