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3-87423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及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卫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2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及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28.0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指标“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2023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及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