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3-87420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3年安宁疗护病房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浙基卫发〔2020〕1号)、《关于印发2023年温州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关于印发苍南县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苍卫发〔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单位安宁疗护病房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安宁疗护病房建设补助经费110万元下达给你们单位,用于安宁疗护病房建设。并相应追加你们单位2023年“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希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苍南县安宁疗护病房建设经费补助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