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0/2023-8709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统〔2023〕4号 |
局各科(室、队、中心):
《2023年苍南县统计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局党组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统计局
2023年8月18日
2023年苍南县统计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绩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全局工作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全员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三、考核内容
以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项目
绩效考核基本分100分,分为政治素质(10%)、工作实绩考核(60%)、考勤情况(15%)、民主测评(15%)、加减分等5个项目。
(一)政治素质(10分)。包括“学习培训”、“组织活动”和“纪律规矩”。
1.学习培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无故缺席县委、县政府及统计系统学习培训活动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等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未按要求每天登录学习强国、看苍南等学习平台,且每月有3天以上未登录激活的,按月次扣0.5分。此项最多扣5分。
2.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各类组织活动,“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全年累计积分未达到6分以上的,每少1个积分扣0.5分;“志愿浙江”活动全年参加未达12次活动以上的,每少1次扣0.3分,志愿服务时间未达20个小时,每少1个小时扣0.2分;每月15日“日做夜学”支部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其他组织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0.5分。
3.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局各项规章制度,未如实按要求上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扣2分;未及时按要求报备包括外出(离开温州市范围)报备、婚庆喜事报备等各类重大事宜的,每次扣1分;无正当客观原因不服从组织决定或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纪律或发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当言论的,发现一次扣3分;此项最多扣5分。
(二)工作实绩考核(60分)。包括“平时考核”、“信息考核”和“职能考核”。
1.平时考核(12分)。根据《苍南县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每季度被评为好等次人员得3分,被评为较好或不定等次人员得2分,一般等次人员得1分,较差等次不得分,取4个季度总分,合计最高得12分。
2.信息考核(18分)。按科室赋分,具体参照《2023年苍南县统计局信息年度考核任务》(附件)。未完成市局内网各类信息任务的,每少一篇扣0.5分;未完成省网信息任务的,每少一篇扣1分;未完成专报信息任务的,每少一篇扣1.5分;县两办信息分数未达标,差距5分以内(含5分)扣1分,差距6-10分扣2分,差距11-15分扣3分,差距16-20分扣4分,差距21分及以上扣5分,最多扣5分。未完成任务的科室负责人额外再扣1分。
3.职能考核(30分)。按在全市统计系统中处室排名赋分。若承接多个处室考核任务,根据工作任务量取平均分。职能考核按考核结果分四个档位,第一档位为优秀或前3得30分,第二档位为良好或4-9名得25分,第三档位为合格或10-11名得20分,第四档位为末位位次得15分。
(三)考勤情况(15分)。按考勤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日一天4次打卡,出差下乡请假及时报备审批,一个月3次补卡机会,最终按考勤缺勤情况扣分。缺卡一次扣0.5分,出差下乡请假一周内未及时报备审批的扣0.25分。若上班时间违反效能纪律等被上级检查通报的,一次扣2分。
(四)民主测评(15分)。包括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民主测评和党组综合评价。
1.根据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计分(10分)。个人民主测评得分=( A×1+B×0.8+C×0.6+D×0.4)÷(A+B+C+D)×10,其中A为“优秀”个数,B为“称职”个数,C为“基本称职”个数,D为“不称职”个数。
2.组织综评(5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对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根据其个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赋分给干部职工。
(五)加减分事项。具体项目包括信息完成情况、各项活动参与度、数据质量管控等。
1.信息完成情况。在完成信息任务的基础上,完成率前三名科室每人分别加3分、2分、1分;市局录用动态信息主笔人每篇加0.3分;省局及县“两办”录用动态信息主笔人每篇加0.5分;国家局录用及分析专报主笔人每篇加0.8分;党建信息被录用每篇加0.5分。此项最高分值10分。
2.各项活动参与度。参加上级各项比赛、宣讲、表演、抽调等活动的,每次加1分,获得荣誉的再加1分;学习强国、看苍南、“双报到双服务”、“志愿浙江”等各项积分活动(按上级要求更新活动项目),在完成达标任务的基础上单年度积分前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此项最高分值5分。
3.获得上级荣誉。获得先进集体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对科室每人分别加5分、3分、2分,获得先进个人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对个人分别加5分、3分、2分。此项最高分值5分。
4.数据质量管控。数据质量管控不到位,被上级查处并通报的,扣5分。
五、考核方法
被考核人年度得分情况在年终进行汇总并公示。加减分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如有异议需于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局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分=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考核+考勤情况+民主测评+加减分。
六、一票否优事项
1.因数据质量管控不到位,被通报并问责的;
2.因工作失误,导致数据出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专业条线考核不合格的;
4.因党风廉政问题被有关单位查处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其他触犯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全体干部按得分进行排序分档,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前8名定为第一档,最后3名定为第三档,其余为第二档。若发生一票否优事项,直接确定为第三档。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按照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序自上而下产生,排名末位的干部,由局党组进行警示谈话并留岗淬炼。
绩效考核结果与考绩奖金挂钩,个人考绩奖分两部分组成:50%作为干部身份系数考核(局定平均基数),其中一般干部考绩系数为1.0、中层副职干部考绩系数为1.1、中层正职干部(科室负责人)考绩系数为1.2;另50%作为绩效考核结果考核(局定平均基数),其中第一档系数为1.1、第二档系数为1.0、第三档系数为0.8。
八、其他情况
本办法由局党组负责解释,局办公室负责执行。
本办法与上级考绩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如有差异,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2023年苍南县统计局信息年度考核任务
附件:
2023年苍南县统计局信息年度考核任务
单位:篇
科室 | 2023年任务数 | |||||
两办信息录用 (分) | 专报 分析 | 市网 | 省网录用 (国网1篇按5篇省网计算) | |||
信息 | 分析 | 动态 | ||||
办公室 | 20 | / | / | / | 15 | 10 |
综合核算统计科 | 80 | 8 | 15 | 10 | 10 | 8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法制科) | 30 | 3 | 12 | 7 | 10 | 8 |
产业统计科 | 50 | 3 | 12 | 7 | 10 | 8 |
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 30 | 3 | 10 | 5 | 10 | 5 |
社会经济调查队 | 50 | 3 | 20 | 10 | 10 | 5 |
普查中心 | 60(融媒体一篇按15分计算)) | 根据全市经普信息工作排名,第1-3名得满分18分,第4-6名得15分,第7-9名得12分,10-12名得10分。 |
备注:参加上级调研得分每2分按省网录用1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