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苍南县教育局关于组建(扩大)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等4个融合型教共体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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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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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200人以内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23〕5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建(扩大)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等4个融合型教共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建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更名为“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赤溪校区”,苍南县赤溪镇龙沙学校更名为“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龙沙校区”。

组建苍南县霞关镇学校教育集团。苍南县霞关镇学校更名为“苍南县霞关镇学校教育集团霞关校区”,苍南县霞关镇澄海小学更名为“苍南县霞关镇学校教育集团澄海校区”。

扩大苍南县桥墩小学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在苍南县桥墩小学与桥墩二小组建融合型教共体的基础上,再增加苍南县桥墩镇腾垟学校为融合型教共体成员单位,苍南县桥墩镇腾垟学校更名为“苍南县桥墩小学教育集团腾垟校区”。

扩大苍南县马站小学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在苍南县马站小学与马站二小组建融合型教共体的基础上,再增加苍南县岱岭畲族乡学校为融合型教共体成员单位,苍南县岱岭畲族乡学校更名为“苍南县马站小学教育集团岱岭校区”。

组建(扩大)后的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等4个融合型教育集团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明确一名校长负总责,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校级职数可暂按合并前的职数为基数核定,学校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及中层职数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施教区范围可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

组建后的苍南县赤溪镇小学教育集团等4个融合型教共体要制订集团章程,完善集团办学实施方案,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施教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