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17/2023-85544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财社〔2023〕143号关于预拨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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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规划信息与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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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医疗服务补助

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政府直接补助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7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13号)和《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当量(2021修订版)》(苍卫发〔2021〕15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8000030.5元预拨给你们(具体见附件),资金来源为:浙财社〔2022〕13号上年结转省补资金855290.5元、浙财社〔2022〕74号省补资金5151175元、浙财社〔2023〕33号省补资金1993565元,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3年“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基层医疗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