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高考报名是高校招生考试的基础环节,报名信息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报名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宣传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难点、变化点培训,严格把握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要强化考生资格审核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严格报名、加分、合理便利等资格审核,认真查验相应证件、相关材料,仔细核对户籍、学籍等信息。要扎实开展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让考生明白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违规等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耐心做好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以数字赋能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积极营造和谐温馨的高考环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7日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艺术类省统考共设6大类,即: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个方向。考生默认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其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确定只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声乐或器乐科目。所报方向包含声乐、器乐科目的,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乐器,相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乐器相一致。兼报的考生最多可生成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种不同总分,录取时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要求采用不同的总分。
舞蹈类考生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舞种,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相一致。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3个方向。
考生须选择相应的省统考科类、方向(可多选),并同时填选相关信息,完成省统考报考手续。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同一科类内不同方向可兼报。
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考生在高考报名地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5类省统考,专业考试在指定考点集中进行。各科类省统考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考简章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要按照校考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体育类,视同已办理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须参加全省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按要求填报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我省高考报名系统中进行文化报名外,还须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专业测试的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通知。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4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报名点学校须落实告知制度,确保考生知晓有关政策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和《202 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2024年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1
2024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艺术省统考科类 | 考试时间 |
美术与设计类 | 12月2—3日 |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 12月9日开始 (笔试科目9日上午) |
播音与主持类 | 12月9日开始 |
舞蹈类 | 12月9—10日 |
书法类 | 12月10日 |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 12月16日 |
音乐类(笔试科目) | 12月17日 |
音乐类(面试科目) | 12月18—24日 |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
基 | 毕业类别 | 毕业学校 | 考生类别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退役义务兵 | □ 是 | 职业类别 |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县(市、区) |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 |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 □是 | 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 □是 | ||||||||||||||||||||||||||||||||||||||||||||||||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
高中学籍辅号 | 联系电话 | 移动 电话 | ||||||||||||||||||||||||||||||||||||||||||||||||
报考科类 | □普通类 □艺术类 □体育类 | 高考外语语种 | □英语 □俄语 □日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 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 □是 | ||||||||||||||||||||||||||||||||||||||||||||||
报 考 信 息 | 参加艺术省统考 科类、方向 | □美术与设计类 □音乐类 声乐唱法: 乐器: □舞蹈类 舞种: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类 □书法类 | ||||||||||||||||||||||||||||||||||||||||||||||||
参加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 □是 | 体育特招生测试项目名称 | |||||||||||||||||||||||||||||||||||||||||||||||||
综
|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 |||||||||||||||||||||||||||||||||||||||||||||||||
起讫日期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 ||||||||||||||||||||||||||||||||||||||||||||||||||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 ||||||||||||||||||||||||||||||||||||||||||||||||||
本人特长 | ||||||||||||||||||||||||||||||||||||||||||||||||||
备注 | ||||||||||||||||||||||||||||||||||||||||||||||||||
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补充信息 |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 □合格 □不合格 | 体育达标结果 | □达标 □不达标 | ||||||||||||||||||||||||||||||||||||||||||||||
高中阶段任职情况 | □校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委员 □校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委员 | |||||||||||||||||||||||||||||||||||||||||||||||||
高中阶段获 得荣誉情况 | □省级三好生 □市三好学生 □县三好学生 □校三好学生 □市优秀干部 | |||||||||||||||||||||||||||||||||||||||||||||||||
考生报名点 | □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 | |||||||||||||||||||||||||||||||||||||||||||||||||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 ||||||||||||||||||||||||||||||||||||||||||||||||||
有关栏目说明 | ||||||||||||||||||||||||||||||||||||||||||||||||||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他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我省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一体户籍)区域内考生,按本人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户籍性质填报。 7.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2.户籍所在县(市、区):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区),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班的学生,本栏“□”内有“√”标识。 14.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本栏“□”内有“√”标识。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15.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与邮政编码: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6.高中学籍辅号:是普通高中学籍系统的12位号码,如果是外省中学的号码,请填写12个“9”,非普通中学的考生填写12个“0”。 17.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18.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默认兼报普通类。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选择。 19.高考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20.参加艺术省统考科类、方向:考生可在其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科类、方向。 勾选音乐类的考生默认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其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确定只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声乐或器乐科目。所报方向包含声乐、器乐科目的,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乐器,相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乐器相一致。声乐唱法分为:美声、民声、流行(通俗)、其他。乐器分为:钢琴;键盘类乐器(含手风琴);民族管乐(含竹笛、唢呐、笙);民族弦乐(含二胡、板胡);民族弹拨乐(含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三弦、箜篌);民族打击乐(含排鼓、大鼓、板鼓);西洋弦乐(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西洋木管(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西洋铜管(含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含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现代器乐与打击乐[含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电贝司)、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爵士鼓(架子鼓)];其他乐器。 勾选舞蹈类的考生必须选定一种舞种,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相一致。舞种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 21.符合体育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专项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相应栏目“□”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22.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4.“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补充信息”栏:仅限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用填写。 25.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6.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
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其他类(退役士兵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 和《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 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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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
基 | 毕业类别 | 毕业学校 | 民族 | 考生类别 | |||||||||||||||||||||||||||||||
政治面貌 | 户籍所在 | 退役 义务兵 | □ 是 | 职业类别 | |||||||||||||||||||||||||||||||
身份证号 |
|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 □中本一体化学生 | |||||||||||||||||||||||||||||||||
录取通知书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移动 电话 电话 二 | |||||||||||||||||||||||||||||||||
报 | 报考类别 | 全国英语 等级考试 PETS-1 | □参加笔试并合格 考试时间 年 月 | 毕业专业名称 | |||||||||||||||||||||||||||||||
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 | □ 工艺美术 □ 影视表演 □ 舞蹈 □ 音乐 □ 时装表演 | ||||||||||||||||||||||||||||||||||
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 | □ 安全防范 □ 体育 □ 学前教育 □ 退役士兵高职招生 □ 汽车专业 □ 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 | ||||||||||||||||||||||||||||||||||
综 |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 ||||||||||||||||||||||||||||||||||
起讫日期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 |||||||||||||||||||||||||||||||||||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 |||||||||||||||||||||||||||||||||||
本人特长 | |||||||||||||||||||||||||||||||||||
备注 | |||||||||||||||||||||||||||||||||||
考生报名点 | □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 | ||||||||||||||||||||||||||||||||||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