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3-89395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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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曾仁海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陈久喜、吴锡雕、叶小剑、管素叶、金传拉、葛震海、苏海鸥、叶秀敏、潘乐仲、陈培标、郑都。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2023年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有关粮食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推进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政府储备规模,全面提升稳价保供能力。

会议强调,要强化意识敢担当,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自觉承担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积极履行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责任。要多措并举补短板,在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产环节补助力度;优化农事社会化配套服务中心布局,提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做好现代化粮食储备管理,优化县域粮库布局,推进现代粮储设施建设,淘汰一批“老旧小散”粮仓。要加大改革力度,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领域规划,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严防发生县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创建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健康苍南”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助力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卫生健康局提交的《苍南县创建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卫健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苍南县丧葬殡仪服务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规范丧葬殡仪服务车营运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温州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丧事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温殡改办〔2018〕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苍南县丧葬殡仪服务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四、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住房基本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苍南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住建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五、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20〕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提交的《苍南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会议明确:由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负责,会同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属地乡镇等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并报苏海鸥副县长研究审核。

六、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水域保护规划》。为有效保护水域,加强水域岸线的管控,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河湖〔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交的《苍南县水域保护规划》,要求县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七、会议审议了《苍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一升二降三明显”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违法查处数同比上升20%,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同比前三年均值下降20%、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前三年均值下降30%以上、力争下降达40%,交通堵点治理明显见效、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文明指数明显提高),会议原则同意县道安委办提交的《苍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县道安委办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