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发集团汽车中心站租赁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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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客运中心部分办公场所出租(苍南客运中心站建兴东路74号内一楼一间办公室),特此公告。

一、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坐   落

 

面 积

(㎡)

租金起拍价(元)

出租期限(年)

苍南汽车中心站

15.95

3730

3

二、承租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3、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承租场所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搬离该承租场所,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三、租金标准

本次招租的这处房产坐落于地理位置优越的建兴东路74号,此地既是灵溪区域的黄金地段,也拥有卓越的交通便利性,此地周边已经形成了一个拥有成熟配套设施的商圈。经第三方评估租金为3730元,拍卖租赁权以最高价者得,租金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1、以上标的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2、租赁面积以房产实际面积为准;

3、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

4、生产经营场所水电费及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租方法人代表系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人,全面负责该租房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苍南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