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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H5及文字解读】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促进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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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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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解读部分:


文字解读部分:

一、起草背景

矿山井巷行业是我县重要传统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2021、2022年回乡纳税额分别为12.27和13.88亿元,约占苍南本地税收的30%。此外,矿山井巷行业在带动我县南部山区半山区群众劳动就业、助力家乡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也是苍南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

为推动我县矿山井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

县住建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井巷行业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和苍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矿山井巷业“五个一”、“五篇文章”的新要求,牵头拟定《苍南县促进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报送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并于2022年5月12日公布于众。2022年12月,温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温公竞办)在今年6-11月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破除地方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苍南县住建局牵头拟定的《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促进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苍政发[2022]7号文件存在部分内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县住建局对苍政发[2022]7号文件启动修改程序,并于2023年1月3日向乡镇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于1月18日向网上征求意见(公示期一个月),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最终制定了修订版。

二、实施意见修订版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扶持办法,将奖励政策与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效提升挂钩,目的是以政策激励引导行业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我县矿山井巷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不断扩大苍南在国内外矿山井巷工程领域的知名度和综合影响力,实现“中国矿山井巷之乡”的迭代升级。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矿山井巷行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年产值突破500亿元以上,入库税收30亿以上。扶持办法主要涉及十个方面:

(一)培育头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1.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本地新晋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家特级、一级和二级资质企业分别予以奖励。

(说明:2点变化:第1点变化:企业新晋升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家特级资质的奖励金额有提高。第2点变化: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迁离本县,其已享受的奖励资金返还有明确规定)。

2.招引高质量企业。深入实施乡贤回归工程,鼓励外来矿山企业在苍落户生根,壮大苍南矿山井巷行业规模,打造苍南矿山井巷业航母。

(说明:2点变化:第1点变化:删除“招引高质量企业”这一段第二句话中出现的“年纳税额达......万元以上”描述语句。第2点变化: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补助分5年期兑现,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且规定办公用房补贴额相关要求)。

(二)支持科技创新,提升企业产业能级

对科技创新奖、数字化改造、评杯评优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1.引导实施数字化改造。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2.支持设立科技培训、研发机构。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3.鼓励创新创优。

(说明:2点变化:第1点变化:第(2)小点内容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其具体描述语句和奖励金额有所变动。第2点变化:第(4)小点内容中“牵头或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组织),同一标准参与企业较多的只奖励署名前3家”,其具体描述语句和奖励金额有所变动)

(三)鼓励拓展市场,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鼓励矿山井巷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县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专班根据企业的产业状态、经营状况、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规定一定比例的奖励金必须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慈善捐助、技能竞赛、办会办展等企业发展相关投入。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四)守牢安全底线,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贯彻落实“清理淘汰一批、整顿提升一批、扶优扶强一批”的整改精神,推进企业转型和安全生产大提升,对企业首次创建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五)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

推动我县矿山井巷行业全方位、立体式、多载体发展,加快形成“11234+N”的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总体布局,延伸全产业链,推动我县实现由“井巷之乡”到“井巷之都”的迭代升级。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六)重视人才涵养,增强发展后劲

加强矿山井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矿业初、中级职评改革,加大对矿山行业紧缺人才的奖励力度,优化人才涵养环境。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七)加大金融支持,保障“输血供氧”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骨干矿山井巷企业加大授信额度,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结算新模式,同时以矿山井巷机械交易中心项目为依托,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矿山井巷全产业链提供资金支持。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八)强化司法担当,护航行业发展

政法委、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矿山企业提供更全面、便利、智能的法律服务,对侵害矿山井巷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营造依法守信的矿山井巷市场环境。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九)强化要素保障,优先用地指标

对高质量发展矿山井巷企业用地需求,由属地推送与需求相符的可供土地信息,协助企业参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加快建设一批租赁房、公租房,解决矿山井巷产业技术工人,解决基本的住房保障问题,稳定产业技术人才和工人队伍。

(说明:1点变化:对高税收矿山井巷企业的用地需求,在土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考虑,其描述语句有所变动)

(十)持续优化服务,力促蓄力远航

建立政府企业挂钩帮扶服务制度,提高优秀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引导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助力矿山井巷行业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说明: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对附则的说明:

(一)企业当年度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负面影响的责任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等事件,不能享受本意见中的奖励政策和表彰资格。

(二)本意见中所列同类型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奖。省、市、县级相关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意见自2022年6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其中相关奖励补助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我县矿山井巷建筑业回乡纳税的通知》(苍政发〔2017〕15号)文件涉及矿山井巷业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说明:附则说明内容无变动,与原苍政发[2022]7号文件内容一致)

解读机关:苍南县住建局矿山井巷业管理科

解读人:周明珍    联系方式:13587856288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