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教坛新苗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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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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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新教师职初培训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教师(2021)41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2021年参加工作的全体新教师岗位履职、教师基本功(三笔字、班队课)、专业技能(说课)进行了全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及第十七届教坛新苗评选结果确定兰星星等106位教师作为第十八届县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具体见附件),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

2.地点: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二、评选形式

评选采取试课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备课60分钟,试课时间12分钟。请参加评选对象于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12:00准时到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会议室开会抽签,不得迟到,请与会对象互相转告。联系人:陈宗凑,联系电话:664978。

三、评选要求

1.参评对象试课课题、教材、备课纸由教育局现场统一提供;

2.试课实行封闭式管理,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后一律不准外出;

3.参评对象进入休息室开始直至试课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参评对象在休息室等候时可阅读有关自带材料;

5.参评对象凭身份证、抽签序号到指定教室备课、试课;

6.试课结束后马上离开场地,不得在学校逗留。


附件:苍南县第十八届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苍南县第十八届教坛新苗参评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