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2/2023-739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林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对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2022年5月26日将验收成果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进行了公示;2023年1月16日,向苍南县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核查,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附件:
1. 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pdf
2. 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验收.pdf
3. 苍南县城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苍南县L-01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苍南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