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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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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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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出台了《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高质量助力我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温州市委改革办 温州市发改委 温州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温公通〔2021〕81号)等省市文件精神,起草该实施细则。

二、新市民的定义是什么,纳入量化积分管理需要什么条件?

新市民是指非苍南县户籍来苍南县居住、工作、就学的人员;新市民纳入量化积分管理需要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什么是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

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是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新市民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享受居住地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四、新市民积分公共服务有哪些?

目前我县每年会根据政府财力和资源,为新市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子女教育、公租房租赁补贴、职工疗养、健康体检、赠送图书、旅游门票等积分制公共服务。

五、新旧政策的差异

(一)积分获得更加便利。根据省市县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此次《实施细则》修订要同步开发上线“浙里新市民”应用,明确新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登录“浙里新市民”应用申请积分,对积分认定实现“无感赋分”,新市民取得《居住证》时将自动获得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方面的积分,新居民积分实现自动获取、跨区互认,全省通用,为新市民在全省范围内的正常流动和申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二)指标分值更加规范。新市民总积分由省级共性分和苍南县个性分组成,总积分统一设定为300分,最低分值为零分。共性分全省统一,分值100分,个性分自行设置,分值200分。

(三)指标指标体系更加科学。此次指标体系新增了养老、托幼、助残、特殊教育、消防员等特殊职业的积分项目,新增了新市民租赁在符合消防安全居住出租房的积分项目,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特殊群体的基层治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工作要求。

六、新市民如何申请量化积分管理?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以通过登录浙里办APP,定位切换显示“苍南县”,对话框搜索“浙里新市民”进行申请,也可以到居住地乡镇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七、新市民申请量化积分管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新市民申请积分可按照《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附件的指标体系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越多,积分越高。

八、新市民申请积分量化积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新市民申请量化积分的前提条件是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请新市民及时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和进行居住证签注手续。

九、《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由哪个单位负责政策解读?

《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由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李祖哮,联系电话:0577-59868851。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