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9/2023-7380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宜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3-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 示
宜房认定公字(2023)1号
经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现将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宜山镇段拆迁安置点,初步进行产权认定的房屋情况重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产权认定房屋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所有权人 (含共有人) | 坐落
| 房屋现状 | 初始建房时间 | 备注 | |||||
用途 | 层次 | 结构 | 建筑占地面积(m2) | 建筑 (m2) | 82前 | 92前 | ||||
1 | 梁亦造 | 宜山镇八岱村158-1号 | 居住 | 2 | 砖木 | 34.46 | 68.92 |
√ | 92前原建筑为一层 | |
2 | 梁祥钱 | 宜山镇八岱村159号 | 居住 | 2 | 砖木 | 47.66 | 95.32 |
√ | 92前原建筑为一层 | |
3 | 梁祥钱 | 宜山镇八岱村159-1号 | 居住 | 2 | 砖木 | 47.66 | 95.32 |
√ | 92前原建筑为一层 |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宜山镇、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cncn.gov.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书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认为所公布的权益有效。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宜山镇宝山路115号(宜山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59998848(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59924006(宜山资规所)
宜山镇未经登记房屋调查
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