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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烟草专卖局
生成日期 2022-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卷烟认领公告(2022A113)

  • 发布日期: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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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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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6日9时27分,接举报线索,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第二专卖管理所联合苍南县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检查证件并表明身份后,环城路与沪山路口金苹果家纺隔壁某某快递灵溪营业部实行检查,检查时现场有快递员陈某某在场见证,执法人员依法从1件快递包裹内查获卷烟长白山(迎春中支)22条,总计1个品规22条,该批卷烟当场无人认领,现场据见证人快递员陈某某供述,上述卷烟是从吉林省延边延吉市托运至浙江苍南。上述卷烟因邮寄时超过有关限量的规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批准,上述卷烟被我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告知见证人,见证人表示无异议,不陈述、不申辩。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苍烟存通[2022]第10254号)。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第二专卖管理所(电话:0577*******47)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