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2-67596 |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有关民族宗教行政管理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
6.协助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9.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1.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2.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4.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16.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7.指导镇(乡)人民政府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1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无。
纳入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宗教科、民族科、民间信仰科。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24.89万元,支出总计824.8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10.56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经费、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温州市第十一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宗教场所视联网建设链路维护费和线路维护费、苍南县佛教协会、陈靖姑信俗文化交流协会换届补助经费、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等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4.8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2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6万元,占65.42%;项目支出285.23万元,占34.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4.89万元,支出总计824.8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10.56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经费、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温州市第十一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宗教场所视联网建设链路维护费和线路维护费、苍南县佛教协会、陈靖姑信俗文化交流协会换届补助经费、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等费用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9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5%,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经费、公务员健康休养及奖励经费、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行政在职县政府考绩奖、事业在职县政府考绩奖、行政在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在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事业人员支出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56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经费、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温州市第十一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宗教场所视联网建设链路维护费和线路维护费、苍南县佛教协会、陈靖姑信俗文化交流协会换届补助经费等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58万元,占95.02%;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1万元,占4.98%;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8.18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6%,主要原因是会议及培训经费、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温州市第十一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宗教场所视联网建设链路维护费和线路维护费、苍南县佛教协会、陈靖姑信俗文化交流协会换届补助经费等费用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公务员健康休养及奖励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会议及培训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在职县政府考绩奖、事业在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在职人员支出、事业在职公用经费等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少数民族成人高等人才学历与技能双修班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县政府考绩奖、行政在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在职人员支出、行政在职公用经费等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宗教工作特费因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及时开展,陈靖姑信俗文化交流协会换届补助经费未及时完成换届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4%。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0万元,因2020年度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16.00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程和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程和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我局尽量控制接待批次以及人员数量。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也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我局尽量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但无奈接待批次以及人员数量增加,导致公务接待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执行公务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也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0.0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累计131人次。主要用于省市领导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我局尽量控制接待批次以及人员数量。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公务接待18批次,累计13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比2020年度减少12.35万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54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55%。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民族宗教团体办公补助经费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民族宗教团体办公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苍南县少数民族联谊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爱国会、民间信仰工作联络处等办公经费补助各伍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实施单位 |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
项目名称 | 民族宗教团体办公补助经费 | |||||||||
项目负责人 | 雷震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联系电话 | 13958795088 | 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2幢 | |||||||
项目实施概况 | 根据我局党组办公会议纪要,民族宗教工作至关重要,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民族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从而促进民族稳定,宗教和谐。对苍南县少数民族联谊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爱国会、民间信仰工作联络处等办公经费补助各伍万元。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3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3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
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
其他 | 30 | 其他 | 30 | |||||||
实际支出(元) | 300000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支出合计 | 30 | 30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指标性质 | 符号 | 数量 |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执行率 | = | 100 | 20 | 20 | 定量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额度 | = | 每个团体伍万元 | 20 | 20 | 定量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团体数 | = | 6个 | 20 | 20 | 定量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 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 20 | 20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各大团体满意度 | 六大团体对每年的办公经费补助非常满意 | 20 | 20 | 定性 | ||||
执行数 | 300000 |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执行情况 | 对苍南县少数民族联谊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爱国会、民间信仰工作联络处等办公经费补助各伍万元。主要为社会效益,宗教协会是非营利性的宗教团体,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费、资源捐赠及政府资助等,协会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给予一定的办公经费补助,维护其正常运转,有利于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六大团体对每年的办公经费补助非常满意。 | |||||||||
存在的问题 | 无 | |||||||||
整改措施 | 无 | |||||||||
姓名 | 职称 | 单位 | ||||||||
雷开寿 | 民族科负责人 | 县民宗局 | ||||||||
刘经超 | 民间信仰科负责人 | 县民宗局 | ||||||||
洪致雄 | 宗教科负责人 | 县民宗局 |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执行数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苍南县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21年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专项补助资金16万元用于全县59位患重大疾病的低保低边及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实施单位 |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
项目名称 |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医疗补助) | |||||||||
项目负责人 | 雷震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联系电话 | 13958795088 | 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2幢 | |||||||
项目实施概况 | 根据《苍南县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21年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专项补助资金16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专项补助。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6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
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
其他 | 16 | 其他 | 16 | |||||||
实际支出(元) | 160000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
支出合计 | 16 | 16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指标性质 | 符号 | 数量 |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补助人数 | ≥ | 59人 | 20 | 20 | 定量 | ≥ | 人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报销工作 | ≤ | 12月初完成 | 20 | 20 | 定量 | ≤ | 月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20 | 20 | 定量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 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 20 | 20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 | 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高 | 20 | 20 | 定性 | ||||
执行数 | 160000 |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执行情况 | 根据《苍南县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21年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医疗专项补助资金16万元用于全县59位患重大疾病的低保低边及困难少数民族群众。 | |||||||||
存在的问题 | 无 | |||||||||
整改措施 | 无 | |||||||||
姓名 | 职称 | 单位 | ||||||||
雷开寿 | 民族科负责人 | 县民宗局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用于民族工作专项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